号: /202305-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5-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22579
称: 【部门解读】金安区农业农村局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金安区淠河、丰乐河水域实施禁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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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金安区农业农村局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金安区淠河、丰乐河水域实施禁渔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17:28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由于金安区境内的淠河、丰乐河水域属六安市和合肥市等周边县市区的主要引用水源地,淠河总干渠(新淠河),金安区境内长21.8公里。丰乐河为长江水系巢湖的支流,丰乐河长105公里,为巢湖水系第一大河,在金安区主要河段约为12.1公里。由于河鲜鱼类市场需求旺盛,捕捞方式比较简单、粗放、原始,对河流鱼类资源造成较大的影响,开展禁渔工作主要是为了确保鱼种类的繁衍以及鱼类种质资源的保护,

二、主要依据

制定本《通告》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2023〕3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加快巢湖渔业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我省绿色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反映问题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1〕346号)等文件。

三、制定的意见和总体考虑

每年开展定期禁渔工作,是为了依法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金安区渔业健康稳定发展,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以及改善保护引用水源地的水质,制定本通告十分必要。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份,我局接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要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皖农渔函〔2022〕570号)文件,我局牵头制定并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了《六安市金安区老淠河、淠河总干渠禁渔区、禁渔期工作方案》和《实施禁渔期制度申请表》。2023年4月份,我局接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2023〕35号)文件,立即制定了本《通告》并邀请区司法局对《通告》进行了合法性审查。5月份,我局对《通告》进行了修改后送区政府审核。

五、 禁渔目标

通过禁渔通告的宣传,增强公众保护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意识,养成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习惯,让每年受理渔政案件数逐年减少,同时让我区的渔业资源,水域环境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六、主要内容

1、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组织精干力量,定期开展禁渔水域范围内的巡查。对于从事任何渔业捕捞作业(含电鱼、毒鱼、炸鱼、垂钓等)的行为予以当场教育批评或行政处罚;对于收购、 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予以收缴放生。

2、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在新、老淠河水域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增加水域鱼类的繁殖数量和质量。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及淠河水域和丰乐河水域沿线乡镇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水上、餐馆、码头、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和监管。

3、金安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对违反上述通告的行为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通过在重点河段设置禁渔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非法捕捞行为,广泛收集电鱼、毒鱼线索,对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在新、老淠河、丰乐河流域重点位置张贴发布《六安市金安区禁渔通告》。

(二)完善机制,行刑衔接。

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系,研究制定出台行刑衔接机制工作方案,加快建立完善刑衔接机制。

(三)联合巡查、加大打击。

加强联勤巡查打击力度,联合渔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海事)、城管、水上综合执法以及省淠史杭管理等部门对我区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联勤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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