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金安区“三提升”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阳光财政,金安区“三提升”保证决算公开质量,增强决算公开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公开及时性。严格遵照决算公开时间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决算后二十日内完成对各乡镇、区直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区直部门于收到批复二十日内将决算内容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提升公开规范性。针对往年公开工作中点多面广、数据量大等难题,通过使用统一制定的公开模板、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完善数据审核流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开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提升公开精准性。细化公开内容,如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清晰地了解各乡镇、区直部门的工作成果。
下一步,金安区将扎实推进决算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精准性,向人民群众晒出“明白账”,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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