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40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29
来源单位: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61318
称: 【部门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金安区农业特色产业到户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金政秘〔2024〕9号 词: 农业特色产业到户奖补

【部门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金安区农业特色产业到户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09:30 信息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带动示范作用,促进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皖农办函〔2024〕21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促进我区农业特色产业成体系、上规模发展,科学的开展指导服务,结合我区江淮分水岭的地形地貌特征,建立完善的金安脆桃、稻渔、茶叶等农业特色产业体系,提高农户和涉农企业的收入水平。实施该项奖补计划,为帮扶我区特色农业在2023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让金安的特色农产品走出六安、走出安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特色农业的发展特点,我局负责股室负责起草工作,并将《实施方案》逐条核定,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4年2月23日,我局通过发送文件方式征求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并通过金安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是会议审查。2024年3月27日,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核。

四、工作目标

2024年,通过广泛宣传,加深脱贫户、监测对象对政策的了解,提高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的积极性。通过资金奖补一方面切实提高脱贫户、监测对象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为我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大量原材料的基础。以我区各乡镇产业发展情况为基础,制定符合我区脱贫户、监测对象适合的、有种养殖习惯的发展项目,例如种植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养殖猪、牛、鸡鸭鹅等畜禽类。为重点支持我区皖西白鹅和霍寿黑猪的发展,对于养殖皖西白鹅和霍寿黑猪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设置专项奖补,符合条件即可获得奖补。

五、支持对象

全区2024年度发展自种自养项目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以全国防返贫检测信息系统为准)。

六、  资金支持原则和创新举措

根据方案要求,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奖补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基础奖补,农户自种自养规模有一项达到《金安区特色产业奖补到户项目标准》要求的,奖补该户600元,每多发展一项达标产业,另增加奖补200元,基础奖补最高限额为1000元/户。第二是专项奖补,农户在基础奖补达标的情况下,肉禽产业中如果养殖了皖西白鹅,那在基础奖补后,皖西白鹅再奖补20元/只(10只以上享受奖补);生猪产业中属于霍寿黑猪品种的,基础奖补后,霍寿黑猪再奖补200元/头;专项奖补最高限额为1500元/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年度奖补资金(基础奖补与专项奖补之和),最高限额2500元/户。主要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根据自身种养殖资源,劳动力状况及生产技能等条件,主动发展产业。脱贫户、监测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产业发展类型,可以选择发展一种产业或者多种产业同时发展。

七、保障措施

按照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申请、村级初审、乡镇街审核、区级审批、乡镇验收、区级抽验、打卡发放的程序实施。确保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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