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4-00034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19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金安区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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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金安区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4:53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金安区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落实5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公布在监督保障栏目中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

 

2024年金安区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类型

事项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基础工作

 

①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工作。

行政规范性文件需在区网站意见征集库公开征集意见,确保网上意见征集达到100%;做好意见征集的规范发布,排版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确保征集渠道至少包含意见征集库留言、信函、电话、邮箱四种渠道;做好意见征集库历史留言梳理展示,做好不予采纳及部分采纳内容的理由公开,全方位展示公众意见。

区政府办、区直各单位

6月初

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

依法依规公开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部门的区直单位

6月底

③做好政策文件的全面、规范发布,及时入库。

公开时标题、发文时间、有效性、咨询电话及机关、关键词等要素齐全;纳入政策文件库时,文件起草单位应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做好标签认领、指南编制、兑现事项确认等,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区政府办、区直各单位

4月底

④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并全面公开。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专项和定期清理有效结合,根据区级统一部署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清理结果通知;清理结果通知原则上要包含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网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与继续有效规范性目录相对应并按发布时间依次有序展开,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准确标注。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单位

4月底

 

 

一、基础工作

 

 

⑤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材料要随文件同步签审,并于文件公开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配套公开;文字解读在符合6要素的基础上立足通俗化、清晰化,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图片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对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一律重新解读;采用发布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解读关注度。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6月底

⑥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最新版本的公开。

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只保留最新版清单内容并保持清单目录与权力分表目录相对应;保留最新版(2023年)清单,失效、无效信息需删除。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4月底

⑦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指南、流程动态更新。

根据2023年版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指南、流程信息,确保事项名称、指南能够一一对应;每年实时更新并随事项目录及时变动;梳理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避免出现不规范、不准确、不实用的问题。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4月底

⑧做好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维护。

区政府要对乡镇和区直部门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全部纳入专题展示,同步更新2024年科室职能、科室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要素,存在变动的要及时更新。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4月底

二、重点工作

⑨做好政策文件库建设。

建设从文件起草、认定、审查、意见征集、成文备案、公开发布到解读回应等全闭环管理政策文件库,同步开发政策地图、政策兑现、政策订阅、政策推送等功能,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区政府办

6月底

二、重点工作

⑩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检查结果的及时全面公开。

梳理本单位最新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在栏目中保持置顶;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年度抽查计划包括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要与抽查清单保持逻辑关系;对2023年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按照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时间、主体数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省、市统一部署或交由下级单位开展无法自行公开的要及时备注说明原因。区政府要按照抽查计划规范梳理栏目下公开的各项信息,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结果公开全面,避免信息不全、混乱。

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单位

4月底

⑪做好专项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

梳理2021年以来审计计划,在妥善处理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公开专项审计结果;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近三年被纳入区级专项审计的单位要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区政府办、区审计局等区直有关单位

4月底

⑫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式公开。

借鉴山东省等先进省份经验,协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化公开,分类、分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建议和提案序号有序公开答复办理结果,便于公众查找。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4月底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优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区确定展示的重大项目,规范单条信息标题,按环节统一公开;完善招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类结果信息公开方式,除确定展示的项目相关信息之外,无关信息均屏蔽或者删除。做好历史项目维护,对已竣工及续建项目及时补充缺失信息,确保专题建设以来每个入库项目全流程信息规范、齐全。

区政府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重点处等有关区直单位

6月底

⑭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学生资助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禁止出现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密内容公开。

区政府办、区直各单位

6月底

三、专项工作

⑮做好信息整合,及时清理历史信息。

逐一梳理信息公开网专题专栏,规范名称、页面设计、栏目内容;做好信息资源的转移和整合,原则上已经建立专题的信息可以不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栏目上再单独发布信息,采用外链跳转等形式在满足公众查询、办事的基础上避免专题专栏重复建设。开展历史信息专项清理,2014年之前公开的政府信息除继续有效类政策文件等确需继续公布的信息之外,办件结果、公示等其它类信息原则上可清理删除。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4月底

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区卫健委要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系统考核,出台考核方案或者工作要点,年度内开展不低于两次的专项测评;要做好上线主体的全面检查,年度内应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中的所有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内容当中,年度内原则上应开展不低于两次的专项测评,线下检查应不低于一次。

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4月底

 

全面摸排已经上线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体,针对电话、机构地址、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僵尸电话”“僵尸地址”;压实区直牵头部门责任,分领域分栏目建立公开标准,形成一套公开目录配备一套公开标准并在网上及时公布。

 

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4月底

三、专项工作

⑰基层政务公开

做好对乡镇“两化”信息梳理排查,确保静态指南今年保持更新并置顶、失效文件及时删除,结果类信息要按季度更新至 2024年第一季度,按月份更新至3月底;区政府要加强业务指导,分乡镇打造公开样板,力争实现教会一个、带动一批。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

4月底

⑱村务公开

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的信息公开作用,综合协调征兵、计生、民政等专项内容的公开时限和方式,避免单个宣传内容长期占据公开栏,确保公开栏的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全面性;严格区分线下留存的公开资料和内部资料,村级大厅应提供公众可以随时查询纸质资料的资料柜;将村务公开纳入乡镇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6月底

⑲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政务公开专区全面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并在线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配套专人在岗进行现场答疑;常态化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咨询答复机制和窗口运行情况。同时将政策咨询服务融入政策文件库建设之中。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

4月底

⑳依申请公开

切实发挥市级平台监管作用,线下件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办理,实现线下无办件;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交流、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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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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