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
金政办秘〔2016〕26号
区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37 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六政办秘〔2016〕3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内容
按照转变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的要求,对保留、取消、 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的行使基准,使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政府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政府权力事项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应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具体细化日常监管、 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信用管理、风险监测防范、责任追溯等监管措施,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坚持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权力事项,明确重点监管内容。
(一)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重点针对纳入网上运行、依法办理、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办理时限、跟踪问效、公开公示, 以及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等情况制定监管细则。
(二)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政府服务, 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重点监管原权力行使对象依法运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用信息公开等情况。
(三)对转移的权力事项,要重点监管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 规范运行、工作质量、收费行为、信息公开、建立内部和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等情况。
(四)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事项,重点监管证照管理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 完善部门联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有照无证违法经营行为等情况。
二、完善监管机制
(一)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监管细则要明确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监管职责关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防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监管细则要明确相关基础信用信息的记录、应用和管理,完善商事主体信息交换推送,突出对违法违纪、失信违约信用信息的收集、交换和共享。
(三)强化约束机制。监管细则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把行政责任细化落实到权力、部门、岗位,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实,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将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作为推行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要切实履行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成立工作专班, 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确保按省、市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各部门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要结合不同类型的政府权力事项,把握监管重点、措施、要求的差异,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监管内容,确保有的放矢、管用有效。 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注重学习借鉴,真正实现上下级政府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编制体例的基本统一。区编办、区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和调度,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三)严格程序,按时完成。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范本引领,市县协作联动、分级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开展。2016年2月初启动区本级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的试点工作,按照市级各类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样本,选择试点单位重点推进。2016年4月,结合市直部门编制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试点单位基本经验,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培训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编审方法。区直各权力行使单位于2016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初稿),并上报区法制办审查,9月份重点做好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优化完善,10月底前依程序报区政府备案。各部门要按照区级工作部署和时限要求,切实加强领导, 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市、区同步全面完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