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安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动金安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创建,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金安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对全区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委、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卫健委为牵头单位。
区政府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详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筹备和督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等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会议机制
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会议时间、议题以及参会范围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和建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全体成员参加,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全区中医药发展的战略规划、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中医药发展的重要问题;审议有关重要请示和报告;讨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全体成员或者部分成员参加,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中医药领域专项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每年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履行促进中医药发展职责的工作信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附件:金安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金安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陈 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召集人:李海舰 区委卫健工委书记、卫健委主任
成 员:汪玉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胡 勇 区委编办副主任
卫 民 区发改委副主任
高尹生 区教育局总督学
熊 建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 莉 区经信局副局长
钱 伟 区民政局副局长
鲍中华 区财政局工会主席
刘 勇 区人社局副局长
武 岳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许俊桥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卢兴江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苏成刚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 东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
李 荣 区卫健委副主任
刘树勋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琤 区医保局工会主任
沈业文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胡 也 区外办专职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海舰同志兼任,李荣同志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