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 7月 16 日上午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发布地点:金安区财政局会议室
发布主题:金安区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解读
主持人:金安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沈磊
发言人:金安区财政局综合股 朱大忠
发布会实录: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金安区财政局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金安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就金安区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向各位解读如下:
问:什么是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除《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县级单位货物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30万元,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60万元。
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是多少?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以上规定适用的前提是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皖财购〔2022〕556号文所称工程包括: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建设工程。简单来说就是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60万元)的工程项目。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按照以下方式实现:1.将项目整体或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3.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问:采购意向公开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原因、供应商对预留份额的质疑投诉渠道、是否一签多年项目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应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将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名称变更或采购预算金额变动达到30%以上的,应当重新公开采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