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解读】金安区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
2024年8月13日,《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金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荣浩出席发布会并作政策解读。
发布会上,荣浩介绍了《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金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发布会通稿: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最新印发的《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金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新时代新征程下社会救助工作的标准要求更高更细致。为此,根据省市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区政府研究修订了《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金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细化执行标准、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从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日常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9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金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主要明确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救助供养内容及标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救助供养形式及管理、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终止救助供养、 资金管理、监督处罚等10个方面内容。《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重点阐述救助对象和类别、方式和标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备用金制度、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
此次三个社会救助政策修订后,与之前政策有六个方面变动较大: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办理中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程序前置,可以放在申请受理程序前;三是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四是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更便于执行。对于无法推算实际工资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按居住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在校就读学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其个人收入按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但因护理家庭中无人照护的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照顾单亲学前儿童,照料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可按实际收入计算;怀孕、哺乳期间的妇女按实际收入计算。五是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区分不同情形。对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法定义务人家庭拥有车辆、房产、存款、注册公司等财产分为三种类型,其中前两种区别在赡养费计算方式上,最后一种类型是限定条款。六是社会救助档案全面实行电子化。
为保障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监督指导。一是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新增和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凡进必核、定期复核”;区民政部门每月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以及有疑问、被举报的低保对象全部入户调查;乡镇(街)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二是严格低保动态管理调整。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经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及时上报乡镇(街)民政业务经办部门,乡镇(街)按时召开联审联批会议,及时做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的决定。三是加强基层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低保档案分级管理制度,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分别对低保工作资料归类、建档。低保档案应当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存或者销毁。四是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
以上就是我介绍的全部内容。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三项社会救助政策,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全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本场新闻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