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9-00013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9-2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9-26
来源单位: 金安区住建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新闻发布会】金安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推广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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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金安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推广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9-26 17:06 信息来源:金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发布时间:2024年926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地点: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发布主题: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推广新闻发布会

发 布 人: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茆震 

发布会实录:

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金安区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金安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推广相关内容向各位阐述如下:

一、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的相关依据:

1)《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2023年)

2)《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1年)

3)《六安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0〕70号)

二、工作目标

绿色建筑开竣工占比均达到 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25%;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比例达到46%以上,竣工面积占新竣工建筑比例达到 27%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 40%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六安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继续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部门分工协同,压实目标责任, 持续开展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城市(低碳片区)试点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二)贯彻落实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坚持先立后破原则,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应用试点,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提升建筑能效。

1.积极宣贯《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1466-202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5076-2023,组织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题培训。为 2025 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 75%节能标准夯实基础。

2.开展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督促设计和施工阶段全面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

3.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积极梳理谋划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4.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光伏、光热、空气能、地热能建筑应用。贯彻落实《安徽省

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打造一批具有不同场景示范效应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持续开展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应用试点,协调发改、电力等部门做好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发电项目的立项备案和并网工作。

   (三)全面提高绿色建筑创建水平

    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确保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持续提高星

级绿色建筑占比。

1.印发并宣贯《六安市绿色建筑专项发展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实施路径、部门职责等内容。坚持规划

引领,强化源头管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其他职能部门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2.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督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和施工质量检查,严格绿色建筑的验收监督,压实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规范设计、审图、验收等环节的闭合管理,保障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符合相关政策标准。

3.持续做好《六安市本地建筑工程建材企业产品目录》的更新与发布,积极为本地建材生产企业搭建产需对接平

台。指导我市符合条件的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安徽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产品目录》,鼓励企业就近采购选用

本地优质建材和目录中的绿色产品。

4.引导建材企业申报绿色建材标识,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认证。推广绿色建材产品应用,鼓励政

府投资类项目和星级绿色建筑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5.建立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台账,落实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指导建设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积极

申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四)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

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及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装配

式建筑要求设计建造,鼓励采用装配化装修。

1.严格落实《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 市公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六建科

2023〕56 号)要求,对照装配式建筑建设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对接会商,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

2.加强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服务指导,要主动服务,提前交底,做好源头把关,指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节点做好项目装配式建筑预(复)评价等工作。

3.强化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管,以提升质量和品质为前提,加强部品部件进场验收,施工安装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样板引路、驻厂监造、首层验收等制度,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4.开展装配式建筑构配件质量专项检查,对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装配式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质量

开展督导,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组织建设、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省、市装配式建筑现场会,加强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的宣传推广。

5.指导已取得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加强 基地建设,推进部品部件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打造深度融合绿色发展的产业链基地。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申报第五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6.加强建筑产业化工人的培训指导,提高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装配

式建筑专业人才和产业工人。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的岗前培训,组织队伍参加全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

7.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台账,指导建设单位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争取省级奖补资金。

(五)强化建筑领域科技创新

持续推进建筑行业科技创新,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加速推动行

业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转化。

1.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加大研发资金投入,鼓励开展“产学研用”及“校企合作”,发展建筑行业新质生

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引导企业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技奖等奖项。

2.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在超低能耗建筑、“智慧住”、“光储直柔”、装配化装修等领域积极开展试点,力争试点建设项目零突破,促进行业科技创新。

3.推广 BIM 技术应用,提高 BIM 技术在工程建造全过程的应用范围和深度。增强 BIM 技术在设计方案、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审查、成本分析、进度控制、施工管理、构配件生产、建筑运维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与智能建造深度融合。

4.加快示范项目及低碳片区相关课题研究进程,形成相关研究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第三批《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目录》申报,积极推荐适宜我的建筑节能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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