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金安区财政局解读《金安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安区国有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全国各地加大基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支持力度,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不断修订完善,产业基金管理更趋精细化、规范化。2021年4月,我区出台了《金安区产业引导基金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金政办〔2021〕7号),该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失效。因此,我区急需依据最新政策文件和我区实际制定国有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区产投公司于2023年开展了《办法》的起草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皖基金组办〔2023〕1号)、《六安市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六投办〔202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入调研考察,认真总结梳理,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旨在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式,规范我区国有产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推动我区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三、制定过程
1. 起草初稿。2023年12月,区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区产投公司起草了《办法》初稿,经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阅研提出修改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后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2024年4月9日,将《金安区国有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于区政府网站,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函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
3. 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6月27日,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4. 合法性审查。7月3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5. 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印发。7月22日,经区六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定,10月10日,以区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以“国资引导、市场运作、协同联动、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容错免责”为原则,重点围绕发挥国资引导撬动作用,从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基金设立、投资、管理、退出、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风险容忍和免责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产业基金设立、运营等进行规范。
(一)明确了资金来源。国有产业基金主要由区财政及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产业基金按照“国资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管理,服务我区产业发展。
(二)调整了管理架构与职责。按照既能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又遵循市场规律运作的原则,构建由区常务会、区基金决策委、基金决策委办公室、创投公司等组成的顶层管理架构,各方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加强产业基金投资管理。
(三)细化了运作管理要求。产业基金以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直接投资等方式运作,并对产业基金在参股基金、直投项目中出资比例、申报条件、投资流程作出要求,参股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产业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原则上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规定了产业基金可以通过上市、股权转让、回购及清算等方式退出,并明确了产业基金的提前退出情形和要求。
(四)强化了风险控制和监督。对产业基金的禁投领域、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监督和审计、投后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基金决策委办公室负责对产业基金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明确区创投公司加强对参股基金、直接投资项目的监管,掌握其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
(五)规范了风险容忍和免责机制。遵循市场运作规律,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建立容亏容错、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
五、创新举措
此次印发的《办法》,总结了我区前期产业基金管理经验,学习合肥市等地经验做法,相较于原管理办法有以下三点创新:
一是统一了基金管理架构。建立由区基金决策委统一领导、区创投公司管理运作、基金决策委办公室协同监督总体架构,负责全区国有产业基金决策管理,为基金与项目落地提供金融资本支持。
二是细化产业基金投资方式及合作条件。将产业基金投资方式细分为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直接投资三种方式,同时,要求产业基金采取其他模式进行投资的,由区创投公司制定方案,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基金决策委、区政府常务会批准后实施。
三是完善了产业基金激励措施。鼓励干事创业、容错创新,建立产业基金容亏容错、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是区财政局(国资委)积极做好《办法》的解释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做好产业基金定期监督检查。二是基金管理机构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完善基金“募投管退”相关制度,有序合规开展基金的设立及管理运作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区财政局(国资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办法》,指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办法》做好金安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规范产业基金的管理,推动创业创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