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金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 收到区本级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件,共收到区直部门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0件。未收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申请。
区本级备案规范性文件 | ||
起草单位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区财政局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国有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政办秘〔2024〕31号 |
区直单位备案规范性文件 | ||
起草单位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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