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新闻发布会实录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8点30分。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地点:金安区退役军人局一楼会议室
发布主题:解读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服务中心主任 高泽民
主要媒体:区融媒体中心等
发布会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扎实开展各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宣传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相关政策。
一、安置就业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工作,强调指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二、安置就业具体政策
(一)逐月领取退役金。
1.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为:担任军官满16年、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2.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为担任军士16年(服役满18年),或者晋升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
(二)自主就业。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军士可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进行安置,义务兵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体政策如下:
1.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目前,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4500元/年,我区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部队的1.3倍发放,即5850元/年。
2.免费技能培训。我区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意愿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统筹中央技能培训经费和地方就业补助经费,财政按照5900元/人给予资金补贴。
3.学历提升教育。对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落实税收减免。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搭建就业平台。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均会同同级人社部门,联系相关企业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结合自身条件和意愿,和企业自主达成就业协议。
(三)政府安排工作。
1.军官转业安置。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军官退出现役到地方,由政府安排工作。转业安置的军官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二是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三是因身体条件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适应地方工作的;四是其他原因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2.军士安排工作。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烈士子女;3.义务兵安排工作。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烈士子女。
(四)退休及供养。
1.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退休方式安置:一是担任师级以上职务,且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或者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本人申请退休的军官;二是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的团职以下军官;三是未达到退休年龄。因公致残或因病经医院证明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四是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以上军官,不宜继续服现役,且不宜转业到地方工作的。
2.中级以上军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2.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3.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军士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国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以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待遇得到落实。
本次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大家有需要咨询的,请联系金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64-3634003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