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金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适用范围
群租房:明确界定租住10人及以上的出租房屋为群租房,10人以下的出租房屋也参照执行,覆盖范围广。
二、管理机制
责任分工:构建"产权人主体责任+属地政府主导+行业部门协同+租户配合"的多方责任体系。
出租人:需确保房屋安全合规,办理备案、定期检查、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承租人:如实登记身份,禁止擅自改结构、转租或从事违法活动。
中介机构:核验房屋权属,使用规范合同,报送租赁信息。
三、安全管理重点
1. 房屋结构安全
- 禁止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扩建、挖地下室等行为,违建需整改。
- 严禁将非居住空间(如厨房、阳台)改为出租用途。
2. 消防安全
- 必须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需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3. 燃气安全(重点条款)
-瓶装液化气:仅限通风良好的厨房使用,禁止在卧室、地下室等区域存放。
- 设备要求:
- 钢瓶:需为区内燃气企业产权瓶,直立放置,距离灶具≥0.5米。
- 软管:必须为不锈钢波纹管(禁用普通橡胶管),长度≤2米且无接头。
- 灶具:需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类型需匹配。
- 报警器:液化气报警器安装高度≤地面30厘米。
4. 电动自行车管理
- 规范停放和充电,防止入户充电引发火灾。
5. 易燃易爆品
- 严格管控出租房内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四、实施保障
- 组织与责任:成立区级工作专班,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专人负责。
- 执法联动:住建、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的严厉查处(包括刑事责任)。
- 举报奖励:鼓励群众举报隐患,查实后给予奖励。
- 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普及安全知识,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公众意识。
五、政策亮点
1. 全链条责任:明确出租人、承租人、中介三方责任,避免推诿。
2. 技术细节明确:如燃气软管必须用不锈钢波纹管、报警器安装高度等,操作性极强。
3. 刚性执法:对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可追究刑事责任,震慑力强。
4. 覆盖小规模租赁:将10人以下出租房纳入管理,填补监管空白。
六、注意事项
- 出租人:需尽快自查房屋结构、消防、燃气等隐患,及时整改并备案。
- 承租人:需配合安全检查,拒绝租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 基层执行:乡镇街道需建立排查台账,联合部门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