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政府召开第93次常务会议
8月1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媛媛主持召开金安区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洪飞、戚成功、汪峰、张运、谢俊、王建松、方正、刘颖等出席会议。区政府办、区督查考核室、区监察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城北镇、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毛坦厂镇、区重点工程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审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会议审议了《金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关于制定金安区乡镇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试行)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金安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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