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11-00019 信息分类: 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6-01-09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6-01-09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外商投诉工作机构、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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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外商投诉工作机构、投诉渠道

发布时间:2026-01-09 11:06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受理机构

金安区商务局为我区指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投诉受理、处理、归档及上报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金安区政府南楼四楼商务局外资外经股。

二、投诉渠道

投诉人需通过实名方式提交咨询或投诉,具体渠道如下:

信函:邮寄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南楼四楼商务局外资外经股(邮编:237000);

电话:金安区商务局 0564-3261226、0564-3261252;

网络:登录金安区商务局政府信息网站服务平台留言;

信函:邮寄地址为金安区政府南楼四楼商务局外资外经股(邮编以网站公布为准);

现场:直接前往金安区商务局(金安区投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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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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