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关于区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069号提案的答复
黄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道路中非机动车上路正确行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情况
您所反映的金安区解放路与寿春西路交叉口、寿春西路与正阳北路交叉口、寿春西路与金凤路交通交叉口乃至整段道路,各幼儿园、中小学门口道路,非机动车行驶较为随意,不顾自身安全行驶至道路中央,随时调转方向变道,过红绿灯不根据指示灯随意穿行,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金安区解放路与寿春西路交叉口、寿春西路与正阳北路交叉口、寿春西路与金凤路交通交叉口乃至整段道路”不是金安分局交警三大队辖区,相关情况已向交警支队反映。
二、工作措施
分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现结合辖区实际,将工作情况回复如下: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金安分局交警三大队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依托区道交联席会督促各乡镇街持续开展骑乘电动三四轮车人员、6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群体编号亮尾、常态化安全宣教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电动二轮自行车上牌262831辆,电动三四轮车编号亮尾34876台。同步运用“科技研判指导、精准上门警示”方法,警示电动三四轮车载人1000余台。并抄告属地乡镇街党委政府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分局采取“全警管交通、全警保交通”工作模式,组织交警、派出所上路严管交通,始终保持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随意变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起,有力维护了交通秩序。三是强化安全宣教,全力提升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街发挥“两站两员”人熟、地熟、村熟优势,于节假日、集镇赶集日等重要时节在G237、S329、S440等国省干道、镇村道路和人流聚集区域设点对电动车交通违法、陋习劝导教育。曝光典型事故、违法警示案例和现场劝导、发放资料等方式,教育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通过“农村大喇叭”、村社微信群等方式,针对“电动二三四轮车驾乘人员”等重点群体发布交通安全警示片短视频、散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精准宣教。今年以来,开展“七进”宣传400余次,农村大喇叭1500余次、循环播放交通事故案例片2000余次、散发单页1.3万余份。
联系单位: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交警三大队)
联系电话:337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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