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秘〔2025〕17号
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涉农村供水街道):
现将《金安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金安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相关部署及要求,加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压实“三个责任”、完善“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全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区农村供水运营现状及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全区农村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新格局,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资产评估
1.区国资委牵头实施,区水利局负责审核私人投资资产申报清单,区审计局全程参与,委托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9月底前完成对先生店水厂、城北水厂私人投资资产的评估工作。
2.区国资委牵头实施,三十铺镇、毛坦厂镇负责审核私人投资资产申报清单,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参与审核,委托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9月底前完成对三十铺镇利民水厂、毛坦厂水厂私人投资资产评估工作。
(二)建立全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体制
推进全区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方式,明晰供水工程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加快转变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实现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
1.明确实施主体
金投集团通过合法性审查明确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运营和投资建设等相关工作;区财政局牵头,区水利局负责,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属地乡镇街等参加,对全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同时对政府投资建设供水工程清产核资,编制资产清单后移交实施主体;积极推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资产评估,由金投集团负责收购。
2.建立运营机制
确定运营单位。实施主体确定一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度较高且有丰富农村供水管理经验的供水公司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统一运营管理。
落实管护人员。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落实专职管理人员,按照不少于15人/万吨制水规模配备管护人员(含化验员、收费员、制水员、巡查抢修员等),同时确保每个乡镇配备不少于3人的管理和应急抢修人员。
加强水费征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农村自来水价格由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相关主管部门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严格水费征收,实行一户一表,确保水费收缴率不低于95%。
(三)推进农村供水现代化建设
1.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逐步完善全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在全面摸底调查、查找薄弱环节及合理划分供水分区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水源条件、人口分布、乡村振兴建设规划等,将其纳入《金安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推进金安区农村供水现代化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2.科学实施,加快工程建设。根据《金安区“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总体布局,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实施相关建设内容。
四、工作机制
成立区推进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组,负责推进落实运营管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统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顺利完成全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组成员见附件,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发改委负责制定全区农村自来水水价和收费标准;
2.区财政局负责运维资金保障;
3.区城投公司负责水厂收购资金保障;
4.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农村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联合相关单位对运营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绩效考核,配合区国资委做好资产评估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对各水厂在收回经营权前的过渡期的监管;
5.区卫健委加强水质检测监测;
6.区审计局负责做好资产评估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7.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负责保障改革领导组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依法打击扰乱统管工作秩序、破坏供水设施以及无故停水的违法行为;
8.区国资委牵头负责水厂私人投资资产评估及淘汰部分收购后水厂资产处置工作;
9.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保护,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
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供水单位价格收费和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配合区水利局做好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三十铺镇、毛坦厂镇要配合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分别制定农村水厂私人投资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确保高质效完成水厂私人投资资产评估工作。
12.实施主体负责确定全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主体,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并联合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日常考核,督促各水厂确保水质、水压、水量安全。
五、推进计划
1.2025年9月底前,完成对城北水厂、先生店水厂、利民水厂及毛坦厂水厂私人投资资产评估工作;
2.2025年10月底前,全区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所有权、经营权及管理权移交实施主体;
3.2025年11月底前,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一家运营管理公司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统一运营管理;
4.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