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2025〕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六安市金安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六安市金安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常态化推进全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切实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各乡镇街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主体在区、管理在乡(街)、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落实乡村两级管理责任。乡镇负责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排查整治辖区内“占道摆摊”等风险隐患,并根据需要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全面掌握本村各类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建立台账,入户开展安全宣教。劝导站负责组织力量在重要节假日、民俗活动、冰雪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劝导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本行业领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协同监管。建立健全共同会商、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4.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区交通局为金安境内S325省道、新开通G237国道东桥镇和三十铺镇段、G237国道六安北至马头段、G105国道毛坦厂段、S440省道、G237国道(迎宾大道铁路桥与S329交口路段)道路管养责任单位,争取上级养护资金;区交通局负责县级道路管养,属地政府负责乡村道等农村道路管养。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要定期联合排查G312、G237、S329、S325等亡人事故多发国省道路口、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隐患。交通隐患排查优先处置要遵循“先急后缓”原则,对于事故多发、急弯陡坡、防护设施缺失等直接危险交通安全的紧急隐患,需优先治理;短期内难以治理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分级列入次年治理计划;对于标线模糊等次级隐患,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分阶段处理。对于我区境内如G312和S329等管养主体为市级交通的国省道,相关隐患由区道交会报市道交会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
5.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对省部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道路管养责任单位要针对险要路段、平交路口分别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落实农村路口汇入主线路口警示和降速措施,在有条件的路口实施“坡改平”改造。对于纳入市、区级督办道路隐患,道路管养主体单位务必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6.加快农村道路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加快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条件,以国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路口、桥梁等部位为重点,不断加大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投入力度,特别在G237、S325、S240、S330、S440等流量大、隐患多的国省道重点路段,科学设置视频监控和电警、测速、车辆违停等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建议先在六舒路、六毛路增设测速设备。在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点段,通过安装平安卫士预警系统,远程推送智能语音提醒、爆闪灯警示,确保提醒到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强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于春、秋开学季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排查校园门前交通标志、减速带、斑马线、信号灯等设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治理。根据各乡镇学校道路交通实际,落实“一校一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教育部门要主动联系学校,推行警家校“三位一体”的护学岗模式,降低通行风险。加强城区学校早晚高峰校园门口及周边定点值守,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大查处校园附近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力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
(三)不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8.深化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监管。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货车交通事故多发的企业,要通过“敲门行动”、函告方式督促整改。涉及经营性车辆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营运车辆负有责任的,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车辆拥有人和管理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监管,持续强化三四轮电动车摸排登记、编号亮尾、常态化精准安全宣教,新增车辆“当日上报、当日贴标”,确保反光条覆盖率保持100%;各乡镇街对公安推送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信息清单,要推行“三见面一建档”(见人、见车、见家属、建档)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加强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车隐患排查,摸清底数,落实“亮尾”工程在车尾粘贴反光标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
9.深化农村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落实“全警挺交警”和“五严查两治理”要求,聚焦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检查结合、路面整治与精准查缉结合等方式,切实提升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查处震慑力。针对电动车、行人上G312快速路风险隐患,公安在巡查中一经发现,可通过人脸识别身份,将人员信息推送给属地政府提醒加强警示教育,严防再次发生。交通、公安部门要强化联勤联动,聚焦国省干道等重点路段,加大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深化“戴盔”提升行动。乡镇组织“两站两员”等在重要路段和重要时段,加大对未佩戴头盔骑行人员劝导纠正力度。公安交警、派出所加大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全力压降因不正确佩戴头盔引发伤亡事故。力争2025年底前,农村地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安分局)
11.强化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气象、公安、交通、城管、应急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动态,遇有恶劣天气,第一时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相关区直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配合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物资保障,确保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能立即响应,快速处置、高效应对,防止各类险情事故和负面舆论发生。交通、公安、属地政府要联合开展恶劣天气下道路保通保畅实战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
(四)努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教模式创新
12.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对于农村60岁以上老人、经常骑乘电动二三四轮车人员和学生等重点群体要重点摸排,采取登门入户方式精准宣传。要将交通安全常识、安全提示等内容,转变为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且具有警示作用的朴素语言。结合农村特点、传播规律和用户习惯,制作适合农村居民使用手机传播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短视频,突出表现为聚焦高风险场景,时间短、快剪辑、方言配音,在方便农村居民记忆的同时,有益于互动式传播,真正做到入脑入心。针对事故多发区域学校,公安、教育要联合进校采用多元互动方式,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案例剖析等进行集中宣讲,加强与学生互动,提升学生参与度和教育效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安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见附件);专班办公室设在金安郊区大队,由大队长王绕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和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顺利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事关安全与稳定,各地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手段,以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实施方案中涉及本单位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逐一分类,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严格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原则,把工作任务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并具体落实。对落实不力的,区道交安全生产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请区重点工作推进会调度。
附件:金安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
附件:
金安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治理
工作专班
组 长:谢 俊 区政府副区长
王建松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李 磊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潘 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 俊 区应急局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南山新区;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