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4-00023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3-04-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3-04-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发改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区发改委2023年第一季度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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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2023年第一季度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06 08:29 信息来源:金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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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市长热线 金安区八里杠小区18号楼501室租户反映:2022年,自己缴纳物业费240元左右,2023年物业收取物业费800元左右,小区是回迁小区,物业表示是有文件规定。现来电投诉物业乱收费,涨价不合理,请处理。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您所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规定: 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分为: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和二次供水增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和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费。 二、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和二次供水增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成本无法核算时,可暂按电梯运行维护 检测费最高不超过0. 40元/平方米、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最高不超过0.20元/平方米收取,待运行规范、能够单独立表计量、核实运行成本后,根据电梯运行维护检测成本和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成本据实分摊收取,年终核算,多退少补,定期公布费用收支。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进行公布。 目前,八里杠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未在我委备案。经了解,该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等级叁级,物业公共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5元收取;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和二次供水增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按(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文件执行。 如仍有疑问,请与金安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 已反馈 2023.01.11
2023.01.19 市长热线 来电人咨询:自己在六安碧桂园天玺-东区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地址:金安区兴隆路与清水河路交叉口南200米),一直没有入住,自己近期从网络上了解到没有入住小区可以享受物业费减免。现来电咨询:六安市针对没有入住小区的业主是否有物业费减免政策?请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进行公布。” 目前,我市没有文件规定“空置房”可享受物业费减免,能否减免业主可自行与服务企业协商。 1月20日上午09时05分,区发改委承办人电话联系了您,进行解释答复。如仍有疑问,请与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  已反馈 2023.01.20
2023.02.03 市长热线 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太古臻城小区业主来电咨询:小区内的地下车库车位由谁定价?售价标准是多少?请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5〕84号)、《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建房〔2020〕69号)等文件规定,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属于开发企业专有车位的,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自行确定。 2月6日下午17时15分,区发改委承办人电话联系了您,进行解释答复。如仍有疑问,请与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 已反馈 2023.02.07
2023.02.24 市长热线 来电人反映:根据民法典空置房减免物业费规定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现咨询金安区对于未入住的毛坯房第二年的物业减免标准是多少,请处理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没有空置房应减免物业费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目前我市没有文件规定空置房应减免物业费。2月28日上午17时15分,区发改委承办人电话联系了您,进行解释答复。如仍有疑问,请与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 已反馈 2023.03.01
2023.03.18 市长热线 来电人咨询:金安区三十铺镇的小区地下车库临时车停放、月租车停放是否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及具体收费安排。请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因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之中,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各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进行公布。 如仍有疑问,请与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 已反馈 2023.03.20
2023.03.22 市长热线 来电人反映:金安区长安城如苑小区里面绿化带旁边的车位被物业私自租赁给业主,现来电要求部门核实并告知该小区车位物业是否有权利对外出租,是否合规合法。2023-03-22金安区政府回复:“经了解,地面所有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以依照《物业管理条例》通过日常清理打扫等方式,收取部分车位管理费,并纳入公共收入费用,如若需要使用地面车位,可向物业交纳车位管理费用,即可使用。”现再次致电反映:1、要求部门督促物业公示车位管理费纳入公共收入费用的明细;2、要求部门督促物业公示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3、咨询部门地面车位的服务费和地下车位的租金是否有收取标准。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租金(使用费)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目前我市没有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 长安城(如院)小区属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如仍有疑问,请与区发改委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1052。 已反馈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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