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十铺镇自来水价格和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发改价格〔2023〕107号
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六安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六安市利民供水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皖价法〔2018〕17号)、《城市供水条例》、《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1年第46号令)等精神,结合实际,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现就三十铺镇(城镇)自来水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类水价
三十铺镇自来水实行分类水价,按用水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收费标准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二、 核定自来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基本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及以下,基本水价按1.73元/立方米执行;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30立方米(含)部分,基本水价为2.6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部分,基本水价为5.19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用水量分三档,用水定额按《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 679—2019)公布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第一档为定额内(含)用水,按1.78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为超定额用水50%(不含)以内的部分,按3.56元/立方米执行;第三档:超定额用水50%(含)以上的部分,按7.12元/立方米执行。
(三)特种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按4元/立方米执行。
三、相关规定
(一)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一户一表”为单位。住宅对应的户籍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级用水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
(二)“一户一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存使用。新装“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水不满一年的,以安装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户承担的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等应当在收据中单独列示。
(四)供水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各类水价、延伸服务价格、代收费标准、文件依据、服务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
(五)本文自2023年9月1日起(2023年10月份抄见水量)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