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240金安区东桥镇至三十铺镇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240金安区东桥镇至三十铺镇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S240金安区东桥镇至三十铺镇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金路养〔2024〕4号)及《S240金安区东桥镇至三十铺镇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区域内道路综合运输能力,改善道路行车舒适度,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341502-04-05-389752。
三、建设地点:金安区三十铺镇、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起于三十铺镇街道、止于东桥镇街道,桩号K24+661-K40+458,全长15.79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裂缝、破碎板、角隅断裂、和坑洞等病害进行处理以及完善安防设施。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240万元和自筹资金103万元。
六、建设期限:5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