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5-00016 信息分类: 民生工程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机构: 金安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05-23
来源单位: 金安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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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金安区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政策解读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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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政策解读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4-05-23 15:29 信息来源:金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4年,金安区实施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困难群体救助、教育惠民、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10大类50项民生实事。为让各项民生实事家喻户晓,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585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40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680人次,“回炉”培训272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14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5项)

4、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立足实际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进行功能升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全区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68人次。(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85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87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28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9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51户,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2个。(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4、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至86元/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6、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9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188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实现建设全覆盖,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区级基础标准执行市级标准,2024年全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2024年新增托位520个,提供普惠托位140个;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坚持公益普惠,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2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3、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全区光环境未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改造,2024年底实现达标率不低于75%。(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4、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目标任务数为6309人次,其中学前1564人次,普通高中3703人次,中职1042人次。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29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

25、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6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4.48万人左右(其中线上学员1.445万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26、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7、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8、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71万人次宫颈癌、0.7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六、环境保护(2项)

29、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0、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1、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61.853公里、养护工程176.821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成运营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8个。(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3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持续新增城市停车泊位(含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34、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开展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35、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每个行政村全年安排不少于1场演出,全区组织送戏不少于303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九、城乡建设(10项)

36、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至少331个。(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37、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38、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个涉及12个小区、总户数2091户,改造总建筑面积20.28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房产中心)

39、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66套。(牵头单位:区房产中心)

40、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41、巩固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从根子上解决“难安置”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区重点处)

42、实施农村供水提升保障工程,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问题。(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区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至99.93%。(牵头单位:市城郊供电公司)

44、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5、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5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区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5项)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18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47、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10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8、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2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做好民生实事,建设幸福金安。金安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补齐民生工程短板,用心用情用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持续提升全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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