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10-00007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10-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发改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区发改委2024年第三季度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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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2024年第三季度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08 10:57 信息来源:金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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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市长热线 金安区望城街道南湖学府业主来电咨询:六安市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按照《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执行还是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第六十五条进行执行的。请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规定比例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取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后,将剩余部分按照规定一并移交。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费用从前款规定的专项费用中列支。 2024年7月3日下午15:19,区发改委价格监管股负责人电话联系了您,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询问,联系电话0564-3261052。 2024.07.03
2024.07.17 市长热线 金安区望城街道和谐名城南区业主来电咨询:物业告知居住在一楼的业主需要收取二次供水费。现来电咨询: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有相关依据和收费标准?请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和谐名城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其物业服务收费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平、公开、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实行亮证收费,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区发改委价格监管股,咨询电话:0564-3261052 2024.07.19
2024.08.01 市长热线 翰林壹号公馆物业未召开业主大会就擅自给地下车库制定收费项目,想请问发改委收费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停车服务费)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经查询,翰林壹号公馆已于2023年12月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并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实行亮证收费,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2024年8月5日下午16:20,区发改委价格监管股负责人电话联系了您,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询问,咨询电话0564-3261052。 2024.08.05
2024.08.19 市长热线 长安城如院小区在今年金安区二季度物业服务评级中被评为C级,在金安区商住小区排名靠后,为倒数12名。但今年依旧按照A级标准1.9元每平方收取物业费,请问这样收费是否合理。另外单元楼前电瓶车停车位没有遮雨棚,下雨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地下停车场有多处地面破损情况,墙面也有返潮发霉情况,很长时间都无人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物业评级是依据《金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暂行)》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以及其他工作进行综合评判,目的在于建立科学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主管单位会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奖励先进,惩戒落后,将季度、年度被评为D级的小区,列入金安区物业服务季度、年度“黑榜”,由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倒数后三名的小区,由属地街道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提出解聘建议(考核办法由六安市金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等文件规定,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与主管部门进行的服务评级考核无关。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区发改委价格监管股,咨询电话0564-3261052。 2024.08.20
2024.09.09 市长热线 金安区徽盐龙湖郡7号楼105商铺业主来电反映:1、2024年6月左右,自己购买该商铺,物业告知需要交满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给予交付,但自家商铺未使用一直是空置状态,别的小区未入住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现来电希望部门核实,物业收费的费用是否符合物业管理法,若不符合要求退还费用;2、商铺门口的停车位,物业告知商铺业主仍需缴纳停车费,现来电希望部门核实,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经了解,徽盐龙湖郡小区正在筹备召开业主大会,届时小区物业收费(包含停车服务费)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平、公开、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实行亮证收费,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2024年7月29日下午16:34,区发改委价格监管股负责人电话联系了您,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询问,咨询电话0564-3261052。 2024.09.11
2024.09.25 市长热线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情况?空置7年了,未住过人,物业费是不是可以减免收取?谢谢。(金安区恒生南山郡小区32号楼2101室)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目前我市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空置房应减免物业费,能否减免物业费,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提出或自行与服务企业协商。经了解,恒生南山郡小区已于近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恒生南山郡小区业务人员表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物业费。 2024年9月26日下午15:20,区发改委价格监管股负责人电话联系了您,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监管股,电话:0564-3261052。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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