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金公管〔2022〕10号
为加强金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情况管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确保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阶段有序推进,按照《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频次及要求
检查频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我区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将履约检查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门户网站进行通报。
二、检查内容
(一)招标主体
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签订建设工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是否存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就价款、质量、履约期限、工程款支付方式、计量计价等相违背情况;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合同签订后未在7日内将合同及相关资料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履约主体
1.施工类项目。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发生的关键人员岗位变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进度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进度计划实施。
2.货物类项目。中标人现场所提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重点评审参数及技术规范要求;工程进度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进度计划实施。
3.服务类项目。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发生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中标人现场配备的相关设岗是否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到位;是否按照服务期限提交服务成果。
三、成立标后履约检查领导小组
以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成标后履约检查领导小组。
四、责任追究
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竞争主体(投标人)不良行为认定及扣分标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公示。
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