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发改委关于公布金安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
金发改价格〔2025〕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六安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5〕236号)要求,现对我区现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金安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二、未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清单》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金安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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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