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制定金安区乡镇管道燃气价格相关事宜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决定召开制定金安区乡镇管道燃气价格相关事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地点:毛坦厂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
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
4.《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皖发改成本规〔2021〕7号)
5.《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24〕6号)
6.《六安市发改委 六安市住建局 六安市城管局关于建立健全六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六发改价格函〔2023〕146号)
(二)制定价格原则
1.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原则。
2.推行价格联动政策,疏导销售价格矛盾。
3.对低收入群体等给予照顾,保障基本民生。
(三)主要内容
1.拟制定价格水平
(1)乡镇居民管道燃气按户执行阶梯气价。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下(含360)部分,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360-600立方米以下(含600)部分,销售价格为3.96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4.62元/立方米。
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口人,增加每年第一阶梯用气量60立方米。居民用气气量按年计算,不跨年结转。
(2)乡镇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为4.35元/立方米。
2.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实行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对应联动,居民天然气下游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变化做同向调整,具体参照《六安市发改委 六安市住建局 六安市城管局关于建立健全六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4〕172号)执行。
三、听证人名单
陈宗美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钱光辉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管股业务负责人
陈云骧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
(一)消费者代表12人:刘全中、吴家成、杨思伟、董德芝、陈晓安、章传平、程世友、侯明道、刘显伍、储成明、李坦春、杨成均。
(二)经营者代表4人:蒋传峰、罗光明、莫大伟、李艳。
(三)政府部门5人:李卫民、骆晓鹏(金安区住建局);赵麒、章新权(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廖玉成(毛坦厂镇人民政府)。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刘显明、杨传明。
(五)专家代表2人:徐茂荣、孔洁。
四、新闻媒体
区融媒体中心
五、听证会组织单位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安区发改委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云骧;联系电话:0564-3261052;电子邮箱:2947264143@qq.com。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