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1-00001 信息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6-03-11
发布机构: 金安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6-03-11
来源单位: 金安区发改委
生效时间: 2026-03-11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发改委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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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发改委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6-03-11 15:43 信息来源:金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托管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其中2020年12月1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缴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政府制定,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有关部门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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