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序号 | 股室名称 | 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无门牌号) |
股室职责 |
1 | 工委办 | 孙华梁 | 0564-3261893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 1.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政策宣传;负责工委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和中心组学习的安排; 3.负责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4.负责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 6.负责“教育非公党建指导站”指导及教育系统非公党建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9.负责“七一”系列活动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10.负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主题(专题)教育等; 11.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及党员年报工作; 12.负责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非公平台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13.协助纪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协助有关股室做好党内干部教育、培养、培训、考核、任用工作; 15.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1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办公室 | 孙玉铸 | 0564-3261718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 1.负责草拟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和通联、通报,并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2.及时做好文件(信函)收发和送递,加强印章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机关的治安保卫和保密工作; 3.负责城区直属学校、机关党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 4.承担党政联席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干部会以及机关干部学习记录并做好会务的有关准备工作; 5.负责办公室电话的接传,报刊及有关资料的征订与分发,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固定资产的管理; 6.做好机关小型维修、环境卫生、水电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7.做好车辆的调度使用与保养维护; 8.热情做好来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使下情反馈及时、上情通达无误; 9.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接手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处理到位,处理不了的要及时逐级汇报; 10.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1.负责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外事、统战工作; 12.承担信息、政务、党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 1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3 | 教研室 | 邬登宏 | 0564-3261728 0564-3261727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 1.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思想,用以指导科研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 2.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和教育决策有关的重大实际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工作调研,及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建议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努力体现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所管辖区域内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方法,提出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5.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质量; 6.根据上级有关的规定,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7.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经有关部门批准,组织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8.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丰富教学技能,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9.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管理。进行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对考题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考题命题工作, 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 10.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在深层次上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科学途径。 |
4 | 教育股 (行政审批股) |
刘佳 | 0564-3261738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4楼 | 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会同有关股室谋划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3.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 4.负责落实“双减”政策,做好校内减负及学生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工作; 5.负责会同有关股室申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初中结业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初中招生工作; 6.负责全区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和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7.负责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中小学教材的使用情况; 8.负责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参与组织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指导办好各级示范学校; 9.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实施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在市教体局统筹下协调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0.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配合协助市教体局进行普通话测试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5 | 计财股 | 尹思林 | 0564-3261752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4楼 | 1.负责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2.负责统一管理、核算全区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组织、指导学校编制教育经费部门预算,监督学校严格执行预算;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财务法规法纪,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校产管理,开展内部审计、财务检查与监督; 4.组织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专项项目和援助项目建设,负责学校校舍安全; 5.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及本局相关股室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监督学校依法收费; 7.管理、核算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 |
6 | 人事股 | 闻浩 | 0564-3261739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4楼 | 1.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区各类公办学校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办理全区在职、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安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和全区申请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或上报)工作; 5.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办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7.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区直属学校校级干部进行考核; 8.负责区教育局管理的干部考核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7 | 教育纪工委 | 张小舟 | 0564-3261751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4楼 | 1.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法律、法规教育,树立正气,自觉地遵纪守法; 2.加强政务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督党员、干部勤政建设,以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做好信访工作,受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方面的案件,转办、催办、查办各种来信来访。 |
8 | 考试中心 | 杨孝培 | 0564-3261735 0564-3261736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1楼 | 1.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实施金安区普通高中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3.搞好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4.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9 | 电教馆 | 阮正双 | 0564-3261750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4楼 | 1.制订本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对乡镇、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进行业务指导; 2.利用卫星电视教育传输手段,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提供教学服务,为农科教统筹发展服务; 3.收集、储存、提供本区需要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 4.结合本区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材和教法的应用研究; 5.负责对全区电教和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全区教学仪器的订购、供应工作。 |
10 | 项目办 | 郭立富 | 0564-3262221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 1.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区教育项目工程规划、实施方案; 2.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教育项目工程的实施; 3.监督管理各教育项目业主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 4.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进行中小学校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5.建立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和报送教育项目工程各类报表; 6.督促学校做好教育项目工程预算、审计工作,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7.督促项目学校做好教育项目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文件归档、图纸汇编、电子档案等资料建设; 8.督促学校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11 | 内审办 | 田绪红 | 0564-3261730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 1.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中小学校长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结果公告制等; 2.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公办幼儿园收支、附属幼儿园收支、普通高中招生收支、固定资产出租等方面的专项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防止出现违反“收支两条线”政策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
12 |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 张泓 | 0564-3261722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 1.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 2.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规划,会同有关股室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督促检查; 3.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4.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5.检查督促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
13 | 学生资助中心 | 苏运礼 | 0564-3261729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 1.民生工程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审核、上报、发放工作; 2.民生工程普通高中学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审核、上报、发放工作; 3.大学生贷款、网络管理,大学生贷款催还款工作; 4.高校大学生当兵学费代偿审核、上报工作; 5.各类社会捐资助学的审核、上报、发放工作; 6.日常民生工程的报表上报、检查、资料收集和宣传工作。 |
14 | 校产中心 | 李永胜 | 0564-3261720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 1.指导各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2.监督指导各学校参加校方责任险保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降低校园风险,化解家校矛盾; 3.负责中小学校簿本作业、教辅资料征订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学校校服订购使用与管理。 |
15 | 民管办 | 王敬柱 | 0564-3261726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 1.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年度检查及督导评估工作; 3.负责对各类社会力量申请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考察及申报工作。 |
16 | 学前办 | 何超 | 0564-3268260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 1.负责全区公、民办学前教育工作; 2.督促、指导全区幼儿园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4.管理、指导全区学前教育的安全、师德师风、行政和保育等日常工作; 5.组织全区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幼儿园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工作; 6.牵头做好全区幼儿园的考核、评估及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幼儿园的各类创建工作; 8.做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年报工作; 9.负责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管理工作; 10.会同民管办负责做好全区幼儿园年检工作; 11.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 12.做好全区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和惠民政策落实; 13.协同民管办参与全区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变更等事项的申报和审核审批工作的服务和监管职能; 14.会同物价部门审核全区公、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财务审计监督; 15.完成区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
17 | 教育工会 | 陈家兵 | 0564-3268152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 1.在区教育局党组和区总工会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开展工作,配合教育局中心工作,团结和发动全区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2.指导全区基层教育工会开展各项工作,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 3.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好“三育人”活动,推进教职工队伍和学校整体精神文明建设;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 5.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教育民主管理;参与教育体制改革;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参与教学教研和教育评估; 6.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
18 | 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 张东 | 0564-3261725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1楼 | 1.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电诈宣传教育、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3.负责“双拥”合格单位创建。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4.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交办、查办和督办各类信访事项; 5.负责做好人民网留言、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区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百姓畅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重畅决”专项行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交办件办理回复工作; 6.负责协调领导接访、下访、陪访,协调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到区联合信访中心窗口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信访档案建设; 7.负责协调处置信访过程中出现的仲裁、复议、诉讼和调解等工作; 8.负责牵头协调处置群众来区、去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各类涉教群体性上访事件;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9 | 思想政治工作股 (教育团工委、学生活动中心) |
孙华梁 | 0564-3261723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 1.负责校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2.负责全区中小学思政精品课程建设,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课等思政课程和其他学科思政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学校思政课品牌建设,总结推广学校思政工作经验; 4.负责全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5.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统筹和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生思政教育活动,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实践育人效果; 7.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文明礼仪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8.负责学生先进模范榜样选树和宣传学习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团教协作,推动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改革和规范发展; 10.完成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0 | 安全办 | 朱世军 | 0564-3261786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4楼 | 1.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 2.牵头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股室加强全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 3.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各校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与考核,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5.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6.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国防教育、禁毒教育、防震减灾、自救自护和校园欺凌等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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