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09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3-0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安区教育系统“三名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教研〔2024〕4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安区教育系统“三名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09:24 信息来源: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干部、班主任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优秀校长、班主任和教师资源,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的专业人才,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六安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主要目标》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金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金安区组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三名工作室”)。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立足学校管理、班级育人和教学实践等工作,通过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以下简称“三名工作者”)的团队合作、实践反思、指导引领,塑名师、创名校、育新人,促进优秀人才的进一步成长。

(二)主要目标

逐步推进并加强“三名工作室”建设,到2027年旨在打造2-4名名校(园)长、4-6名名班主任、6-10名名师,12-20名优秀工作室主持人,并以他们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后备人才,瞄准前沿,实践探索,破解难题,共同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三名工作室”的组建,进一步挖掘“三名工作者”蕴涵的潜在资源,提升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扩大影响范围,促进“三名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涌现一批在全市、全国知名的校(园)长、班主任和教师。

2.通过“三名工作室”平台,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形成“三名工作者”后备梯队,使部分教师成长为特级教师、区级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骨干校(园)长,并影响和带动金安区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3.通过“三名工作室”成员的共同努力,形成一批在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并在不断实践、总结、完善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二、资格条件

(一)名教师工作室

主持人申报条件

主持人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在职在岗,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工作需要;年龄要求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内工作业绩达到下列3个条件以上:

1)具有鲜明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区内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教育教学成果(含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3)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教材、教辅资料1本以上。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

6)所指导、培养的教师获得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等称号;或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技能(含体育)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中获一等奖。

7)在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研活动中执教过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在县(区)级以上教师培训活动作过业务讲座1次以上。

成员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工作积极主动,虚心好学,自觉学习先进教育理念,热心参与教育改革实践。

3.在职在岗,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工作需要;年龄要求女48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4.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市级教育教学科研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学科教学成绩优秀,在区内成绩排名前列的教学能手、教坛新秀。

5.名教师工作室的成员必须与所申报的工作室主持人所任教的学段、科目相同。

(二)名校(园)长工作室

主持人申报条件

主持人应热爱教育事业,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同时应具有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修养。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

3.在职在岗,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工作需要;年龄要求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4.现任正职校(园)长,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6年以上,担任校(园)级领导5年以上,管理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学校管理成效显著,办学业绩突出。

5.教科研和组织管理能力强,具备教师专业发展和校本研修方面的规划能力,示范引领、培训指导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6.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理论水平。近五年内持续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研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2)县(区)级以上名校长或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

3)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

成员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觉悟高,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教学教研能力。

2.具有强烈的自主发展意识和专业提升需求,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素养和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基础。

3.勇于教育改革,有工作奉献热情和责任心,带领学校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业绩优秀。

4.年龄要求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5.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6.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必须是担任与所申报的工作室主持人相同学段的正副校(园)长。

(三)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主持人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班主任工作理念,在中小学德育与班主任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特色有效的德育管理风格,业绩显著。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班主任( 含年级长)工作6年以上。

3.年龄要求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与科研能力。近五年内开展班主任德育工作研究并取得优异业绩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德育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县区级以上德育课题1项以上;

2)参加县(区)级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

3)获得县(区)级以上德育类科研成果奖1项或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德育研究论文1篇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德育研究论文获市一等奖1篇以上。

5.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引领能力,能够组织、培养和指导县级以上骨干班主任开展班主任工作和德育课题研究。

成员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热爱班主任工作,有激情和追求,敢于创新。

2.现任班主任工作且满1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能够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承担完成相应任务。

三、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人才培养成立12-20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培养10-15名成员,使他们成为在全区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管理、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工作室成员的辐射引领作用,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形成人才梯队;建立工作室所有人员的专业成长档案,为其他教师的成长提供范例。

(二)学术研究开展基于管理、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研究,为相应工作中的难题提供参考依据和解决办法;做好对研究领域前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学习工作,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源库;确立工作室发展目标,建立工作室活动体系,每学期举行一次1-2次主题集中交流活动,每位成员发言并做好记录;每学期每个成员至少执教1-2次区级或校际研究课、公开课等;每学期阅读、研讨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心得体会;在实践基础上,开展学校及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论文撰写、课题研究及专著编写等工作。

(三)推广总结:在总结形成一定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每学期至少两次(城区、乡镇各一次)深入学校、班级、课堂,指导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周期内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区主题式课改研讨会;每学年及周期结束时撰写一篇工作综述(内容包括指导过程和感悟、学习经历和收获、所接触学校和老师的不足与亮点、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自我反思等),为今后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四、组建程序与方法

(一)确定工作室主持人

“三名工作室”主持人采取个人申报,由区教育局人事股、教育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相关科(股)室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区委教育工委。

(二)批准公布

工作室主持人人选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发文公布。

(三)挂牌运行

由教育局授予“金安区XXX(以主持人姓名命名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称号,并在主持人所在单位挂牌,主持人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成员招募和工作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所在学校或单位要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并配备基本的办公条件,如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管理资料、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并有工作室文化建设。

(二)制度保障

工作室要建立日常管理、业务学习、课题研究等方面制度,工作室要制定三年发展规划,主持人、成员要制定三年专业成长规划,工作室要制定每年工作计划,含行事历。

(三)经费保障和使用

工作室由区、学校共建,区教育局在建设周期内每年适当安排活动经费,工作室经费按年度下达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工作室主持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资金,并受所在单位监管。学校应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工作室亦可通过其他途径自筹相关经费。  

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支配使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组织开展的集中研修、跟岗实践、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等期间的伙食费用(含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的伙食费、不含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含会务、场地、课酬等);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外出交流学习、培训研修的培训费、食宿费等;工作室研究成果的宣传、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地支出,工作室主持人要有专项经费使用收支核算明细表,每次活动要有方案、通知、预算单、结算单以及产生费用的原始票据的复印件。主持人对经费开支负总责,所在学校负责监管。  

(四)工作室成员参加集中研修,其研修通知由工作室印发,所需公章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代章;成员的交通费凭研修通知回所在学校(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室成员参加工作室活动的证明和获奖证书所需公章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代章。

六、组织管理与考核奖惩

(一)组织管理

“三名工作室”由区教育局相关科(股)室负责组织工作室实施、协调和经费落实等工作,按工作室考核方案和细则于每学年末对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进行考核评价等。

(二)考核奖惩

1.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过程跟踪、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工作室主要任务分类进行。

2.工作室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各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由工作室主持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评审小组负责。工作室及主持人的日常考核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由区教育局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

3.学年度考核和三年周期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学年度成员考核为“不合格”者将予以取消成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主持人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撤消其工作室建制,不予发放主持人指导经费,并全区通报,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学年的工作室建设。

对学年度考核为“优秀”和周期内考核均为“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将予以表彰。

4.经考核优秀的“三名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市级相关团队的评选;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培训、各级表彰评选,优先职称晋升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考评组提出,经区教育局审核,撤销其“三名工作室”称号并收回相关牌匾:

1)工作室主持人违法犯罪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者;

2)工作室有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3)工作室有违反师德师风、教师工作纪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者;

4)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展相关工作及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404月中旬,确定“三名工作室”主持人。

3月底前,申报名师工作室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申报名校(园)长工作室材料交至人事股,申报名班主任工作室材料交至基教股。

第二阶段:202404月下旬,正式开始组建工作室,招募工作室成员,确定师徒结对人员并启动结对活动,逐渐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2405月—202705月,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学年度总结和评价、成果展示和推广。 

第四阶段:202706月—202709月,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成果(论文集、课例集、专著等),并进行周期性总结和评价、成果展示和推广。

本实施方案由金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金安区教育系统“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doc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4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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