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建设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系统?
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调配力量,整合资源,结合本地特点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因为加固工程涉及领域广、横跨行业部门多,牵头单位不尽相同,对于各地取得的加固成果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模式进行统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年时间明显见效”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即将对加固工程进行阶段性评估问效,中国地震局组织开发了信息采集系统,以便于对有关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完善的加固工程信息数据库既能为即将开展的评估问效提供数据支撑,又能为各级政府谋划推进本地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作、全面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提供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撑,因此意义十分重要。
2.本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怎样安排总体进度?
如上所述,建立信息采集系统是为了阶段性评估问效,更是为各级政府推进防震减灾日常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所以此项工作既有短期目标,也有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就是要在2021年6月底前把加固工程开展以来,各地区尤其是地震易发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已完成抗震加固的房屋设施数据进行完整采集填报;而加固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以信息采集的长期目标就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每年定期将本地上一年度已完成抗震加固和新建成的房屋设施数据及时采集入库,以保证信息库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3.首次填报中关于加固工程和新建工程时间界限如何判别?
2020年8月前要完成首次填报的数据包括2类,即2018年10月起至今已完成抗震加固的房屋设施和2020年1月1日起新建完成的房屋设施,两者应分别填入对应模块,不应混淆。但对于拆除后异地重建的房屋设施(多见于整体居民区拆迁),在抗震加固和新建模块中均应填报,其中在抗震加固模块中填写拆除栋数,已新建完成的在新建模块中填写详细信息。
4.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分工负责?
加固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安排,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均承担安全监管和统筹协调责任,中国地震局承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地也参照成立了本地的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工作组,但各地加固工程牵头部门并不一致。为了统一信息采集标准、提高政策传导和信息汇总效率,本次信息采集要求以县域为基础填报单位,由县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牵头负责搜集各行业部门有关数据,汇总后层报中国地震局。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5.本次工作中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有哪些任务?
机构改革后,市级以下防震减灾工作归口不一。省级地震部门和市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要积极承担本次采集填报的组织工作,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及时确认汇总下一级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员名单,及时将软件使用手册和培训视频发放到位,并负责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和本级数据汇总上报。
各县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要克服困难,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完成此项工作。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要主动协调本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商讨确定信息采集机制。要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及时按要求采集审核本地有关数据汇总上报。
6.本次工作中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如何分配?
各省级地震局工作人员使用由系统开发单位统一分配的唯一的管理员账号,审核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内的相关数据,进行日常管理运维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数据服务。
各市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自行注册后,由省级地震管理员赋权,审核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内的相关数据,进行日常管理运维并提供数据服务。同时,负责为所辖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的管理员账号赋权。
各县级工作人员中,分为管理员和采集员两类角色,账号必须使用手机端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以登录电脑端工作。其中管理员1名,由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人员承担,在自行注册、联系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员赋权后,负责审核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内的相关数据并进行日常管理运维、提供数据服务。采集员负责承担具体房屋设施的信息采集填报工作,并上报县级管理员进行审核。当采集员人数较多时,县级管理员可将采集员进一步分组,并指定各组的组长(即系统中的审核员),负责审核本组数据。采集员工作怎样分配,需根据本地采集工作机制,由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7.直辖市怎样确定基础填报单位?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确定所辖各区(县)为基础填报单位,也可责成各区(县)组织所辖街道(乡镇)作为基础填报单位,但无论哪种方式,均应按第5条所列分别确定管理员和采集员角色。
8.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能否作为基础填报单位?
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否作为基础填报单位,可商上一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研究确定。若作为基础填报单位,则注册本级管理员和采集员单独采集汇总上报数据,但应与开发区所处县(市、区)协商划分各自负责采集区域;若不作为基础填报单位,可只注册采集员账号,采集开发区内相关数据后报所处县(市、区)管理员汇总上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团可参照以上要求,与自治区各市州、县协商确定各自采集区域。
9.各级工作人员怎样获得软件?
本次工作正式开展后,会逐级下发软件使用手册。使用电脑端操作的人员可按照使用手册上的网址登陆操作;使用手机端操作的人员可扫描二维码下载APP进行操作。
10.为何会出现无法下载安装手机端软件或无法打开电脑端软件情况?
本次使用的信息系统尽量做到兼容各类终端设备。但仍发现存在个别苹果手机会出现无法下载安装包情况,建议升级系统或更换其他手机操作;极个别手机会出现安装后无法打开地图操作界面情况,建议尝试卸载重装或更换其他手机操作;在电脑端操作时,建议使用搜狗或谷歌等较为稳定的浏览器打开软件。360浏览器和IE浏览器由于系统兼容性问题,不推荐使用。
11.对于信息库中建筑物名称标注错误问题怎样处理?
因本信息库的基础建筑物数据来自于“天地图”,可能会存在名称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在采集录入时,可人工更正输入正确建筑物名称。
12.对于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所列10项工程以外的房屋设施如何录入?
例如城市供排水设施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存储设施等10类工程以外的设施加固,可列入“其他”选项进行采集。
13.小区、村镇进行了成片的统一加固改造是否可以作为单体建筑录入?
为更准确掌握有关数据信息,要求逐栋进行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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