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2-00003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2-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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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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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8 12:14 信息来源:金安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表

14. 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金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金发〔20199号),文件规定,金安区民政局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金安区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民政事业政策、规划、措施和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有关财务、收费管理等工作,并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活动进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管理、联检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研究制定全区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负责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社会捐助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及民政事业费预决算。

(十四)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项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区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建、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工资以及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律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管理、联检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及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社会捐助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有关财务、收费管理等工作,并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活动进行执法监督。

(四)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基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制定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社会规范化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区婚姻、殡葬、儿童福利、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七)养老服务股。负责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机构指导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金安区民政局部门本级预算和金安区民政局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包括金安区民政执法大队、金安区地名管理中心、金安区殡葬改革服务中心、金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编制46个(其中:行政编10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36个),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41人,离休3人,退休36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出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相关政策文件,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实行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再次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监管;

2.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力争2021年底19所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提升改造。

3.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配合区委组织部筹备启动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切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全方位养老服务建设,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5.加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力度。健全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表(附表13

14.金安区民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4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3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716.07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财政压减预算。收入来源为: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5932.3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9.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4万元。

 

二、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716.07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2.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16.07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9.21万元,较上年减少1789.19万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细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这一类。本年度该收入分为三大类。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27万元,较上年增加0.87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人数增加;2.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8.81万元,较上年增加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1084.54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4.35万元,较上年增加3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5.殡葬135.34万元,较上年增加13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6.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3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4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4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9.临时救助支出261.67万元,较上年增加26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1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1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98.08万元,较上年增加69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1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35.14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

(二)“医疗卫生支出”35.58万元,较上年增加3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细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这一类,本年度新增。其中: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2.行政单位医疗16.19万元,较上年增加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3.事业单位医疗8.70万元,较上年增加8.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4.公务员医疗补助10.35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

(三)“住房保障支出”37.54万元,较上年增加3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细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这一类,本年度新增。其中:1.住房公积金37.54万元,较上年增加3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未细分该支出,本年度新增。

三、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24.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7.96万元、津贴补贴55.35万元、奖金8.71万元、伙食补助费12.6万元、绩效工资50.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5万元、住房公积金37.5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76万元,其中:办公费13.83万元、印刷费3.7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4.9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9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63万元,其中:离休费37.46万元、离休费0.34万元、生活补助11.55万元、医疗费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8万元

四、关于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金安区民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年收支总预算593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716.07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财政压减预算。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2.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9.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4万元。

七、关于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组织收入5932.33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593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716.07万元,下降22.44%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压减预算

八、关于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93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716.07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其中:基本支出551.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380.9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等。

九、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共安排支出项目27个,资金总额5380.92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380.92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 精简退职及40%救济定补项目支出133.2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33.2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民政相关政策

项目内容:1958-1962年精简下放退职职工定期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2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 婚姻登记业务费项目支出38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民政相关政策,参照上年度办公支出测算

项目内容:婚姻登记服务处日常办公运行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 低保员工资及保险项目支出115.63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5.63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相关经费的通知》(组通字[2017]5号),乡镇低保员参照社区工作者执行

项目内容:乡镇低保工作人员日常工资发放及保险缴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人员经费115.6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 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项目支出17.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皖民福字[2018]63号)、 《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0]5号)

项目内容:为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购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劳务费17.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 农村低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9]5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72号)

项目内容: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将必要的低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4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民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费项目支出32.7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2.7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民政相关政策

项目内容:民政系统、民生工程低保系统、安徽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等运行维护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2.7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机关党建经费项目支出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区相关党建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机关党建业务学习、培训等日常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项目支出24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项目内容: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考虑失能、失智、残疾等状况,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支出(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2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

项目内容:逐步在社区建设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养老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日托照护等服务。发展居家养老,为老年人开展配餐送餐、代买代购、保洁维修、护理陪护、陪诊就医等服务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支出(工作经费)8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0.失能、半失能特殊困难群众集中养护项目支出177.1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7.1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特困群体失能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19]26号)

项目内容: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主导的养护工作机制,提高特困群体失能人员保障水平,减轻贫困家庭照护负担。特困群体失能人员是指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因病、因伤等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家庭需对其进行长期照料且自愿接受集中养护的人员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 177.1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11958年下放农业劳模补助项目支出0.9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9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9号)

项目内容:加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力度,要充分发挥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作用,通过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劳模给予救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2.区划及地名管理费项目支出34.3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4.3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的通知》皖地名普查办发[2018]12号、 《关于进一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六地名普查办发[2018]1

项目内容:行政区域边界线联合检查和界桩维护、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所需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印刷费27.55万元、委托业务费6.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3.殡改管理费项目支出135.34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35.3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6]1

项目内容:困难群众享受免除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存放(含骨灰盒)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及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0万元、困难群众丧葬费115.3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4.慈善事业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慈善工作需要开展

项目内容:开展慈善活动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经费项目支出13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3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省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项目内容: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给予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240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4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项目内容: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7.社会困难户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8.6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6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民政相关政策

项目内容:城镇困难户(未享受低保待遇)定期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8.特赦人员救济项目支出1.33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33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民政相关政策

项目内容:起义投诚人员、特赦人员、宗教人员等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9.艾滋病特困人群生活救助项目支出45.54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5.5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助与艾滋病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皖政办[2007]10号)

项目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进行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5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0.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项目支出16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项目内容: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济。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金安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项目内容: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的工作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支出694.2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94.2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

项目内容: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支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694.2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3.城市五保生活补助项目支出3.8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8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项目内容: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4.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项目支出75.4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5.4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0]5号)

项目内容:为生病住院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照护服务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5.4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5.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项目支出40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六民社救[2019]5号)

项目内容:着力解决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因失能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保障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完善特困供养人员保障体系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打卡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6.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养护项目支出559.68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类,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59.6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 、 《六安市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8]109号)

项目内容: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只能,不断拓宽保障渠道,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主导的养护工作机制,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保障水平,减轻贫困家庭养护负担,形成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的养护照料新格局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6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7.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补助项目支出36.18万元,项目类型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6.1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民政相关政策、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1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财政直接拨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1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十、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9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日出运行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金安区民政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76万元,较上年减少5.44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厉行节约。其中:办公费13.83万元、印刷费3.7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4.9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9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金安区民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金安区民政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51.24万元,较上年减少5.6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34.77万元、专用设备16.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金安区民政局部门2021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2个,涉及预算资金5062.75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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