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安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单位,各乡镇街民政办:
现将《金安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本预案将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
2022年1月23日
金安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及岁末年初相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及岁末年初天气突变等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按照局党组统一领导,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安全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区民政局设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先满担任,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养老服务股。
(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民政系统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省、市、区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求,与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和区安委会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二)相关股室的职责:
1.养老服务股负责督促指导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各类养老机构等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殡葬改革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城乡公益公墓及经营公墓等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负责督促指导村(居)委员会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社会救助股负责督促指导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婚姻登记处负责婚姻登记场所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局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局办公室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抢险救援及现场处置组由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单位的局对应业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业务股室为成员,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资,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负责组织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规划财务股为成员。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负责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办公室为成员,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股室、局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局机关、局属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规定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民政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2.局机关、局属单位根据制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区民政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置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市民政局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机关各股室、局各属单位自身应急力量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根据实际需要,向区安委会申请支援,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逐级报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统一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理
1.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安全生产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报区政府。
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八、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为有效组织领导和科学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区民政局设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周先满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民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荣 浩 党组成员、殡改服务中心主任
钱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任
成 员:高大林 局办公室主任
代 军 养老服务股股长
童散梅 社会救助股股长
夏伦文 婚姻登记处主任
代绍菊 规划财务股股长
张 璇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苏 敏 社会事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代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养老机构及相关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