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六金民﹝2022﹞29号)文件精神要求,力争到2022年10月底,确保城市社区平均备案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备案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现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育发展重点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以本社区为主要活动区域,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且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优先发展居民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家庭、健康、养老、育幼等服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志愿服务。鼓励发展科技服务、农技培训等类型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2、有序发展文体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涉及书画、棋牌、球类、健身、舞蹈、摄影、戏曲等艺术团队、体育组织,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
3、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慈善协会、爱心超市、扶贫帮困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
4、规范发展参与基层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群防群治,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减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工作。
5、加快发展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孵化基地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
二、培育发展方式
1、积极引导依法登记。对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其依法到区民政局登记,完善法人管理。鼓励、倡导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以乡镇(街道)为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
2、优化备案管理。乡镇(街道)政府要摸清社区社会组织底数,建立台账,暂时达不到登记条件、较为规范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乡镇(街道)实施管理,并予以备案。
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台账,引导其在村(居)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对其活动进行管理。
3、建立评估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评估工作,扩展社会组织的评估实施领域。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评估体系,规范评估工作,统一评估标准,细化评估指标,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将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挂钩,与相关扶持政策衔接,更好地发挥评估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2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三、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权限下放工作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采取委托下放,由社区、村初审,乡镇(街道)备案,区民政局业务指导。其备案办法如下:
(一)备案条件
1、有规范名称。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县(区)名称+街道(乡镇)+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名称”组成(例如:金安区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名称+字号+行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例如:金安区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爱心志愿服务中心);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相应的组织负责人和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社区社会团体会员不少于5名;
4、有规范的章程;(规定设立宗旨是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不同需求,业务范围是开展社区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活动);
5、有活动经费来源;
6、其他开展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备案申请材料
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申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应经所在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同意,由发起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六安市金安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场所使用权证明及活动经费来源证明;
4、社区社会组织成员花名册;
5、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前置许可证;
6、备案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备案程序和办理期限
1、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或举办者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申请备案材料一式三份;
2、村(居)委员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同意备案的,颁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意见书》,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期一般不超过3年。备案期间,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应积极培育,为其登记注册创造条件。对备案期满后任未达到登记条件但确有必要保留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备案期。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办公地点、活动区域和业务范围等。
(四)备案编号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编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9位为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划代码;第10-11位为简化的备案年份为2位数;第12-14位为备案序号。如:金安区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XX协会,其编码应为:34150200122XXX号。行政区划代码分别为:金安区:341502,中市街道:001,东市街道:002,三里桥街道:003,望城街道:004,清水河街道:005,木厂镇100,马头镇:101,东桥镇:102,张店镇:103,毛坦厂镇:104,东河口镇105,双河镇:106,施桥镇:107,孙岗镇:108,三十铺镇:109,椿树镇:110,城北乡:200,翁墩乡:201,淠东乡:202,中店乡:203,横塘岗乡:204,先生店乡:205。
四、加大扶持力度
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扩大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领域和规模。区民政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向市民政局争取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依托乡镇(街道)、村(居)服务场所,将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资源整合,通过居民协商管理、委托社区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费用减免等支持。
五、工作要求
1、健全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将其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出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备案一个”,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好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建立统计台帐。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的统计和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对已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要建立统计台帐,及时更新,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名录库的真实准确,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备案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于10月30日前将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以后每季度末上报变更台账。
3、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宣传,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典型事例,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附件:1、2022年金安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任务分配表;
2、六安市金安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3、六安市金安区社区社会组织变更备案申请表;
4、六安市金安区社区社会组织注销备案申请表;
5、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6、社区社会组织同意备案意见书;
7、六安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区民政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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