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印发《金安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8〕1号文件,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推动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效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三、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民政局统筹全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建立行业规范并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的组织管理、具体实施和运营监管。加快落实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做到产权清晰,保持土地、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性质;强化机构运营和资产规范管理,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发挥政府市场监管和行业组织作用,创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四、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是什么?
《实施方案》中提及的实施步骤主要分为二大块,一是摸清底数,二是分步推进。其中分步推进涉及内容16项。
摸清底数:加强对本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固定资产投入情况以及管理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原则上,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新建或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以及利用政府其他设施改建的养老设施,都逐步实施公建民营。
分步推进:在充分摸底登记后,最终确定试点名单。实施公建民营将按照先部分试点,再全面推开的原则进行。先期由所在乡镇街提出申请、经考察后,方可实行,原则上,三年内全面完成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工作。
(1)实施全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组织本地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工作。(2)选择运营方,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益。实施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我局可委托所在乡镇、街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作为运营方,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益。(3)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养老服务保障职能。确定为试点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承担区内养老机构示范引领、功能试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等职能。对开展智慧养老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企业在承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时,可适当降低门槛,鼓励自主创新,创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4)立足实际,科学划定床位比例。需全额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且预留一般不低于总床位的10%;其他床位应接收本市范围内的失能或高龄的社会老年人。(5)基本养老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按照政府保障对象年保障标准收费。对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可适当上浮收费标准 (参照市级失能、失智老人护理补贴标准进行测算)。(6)科学测算。以投资规模、市场规律为依据,以床位数量规模进行测算,充分考虑机构可持续发展、经营规律、运营风险及划定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床位比例等情况,向运营方收取风险保障金。(7)风险保障金。由运营方以押金形式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次性缴纳,原则不低于该机构国有固定资产投资的1%。运营初期(前三年)可适当减免,自运营第四年起,每年固定缴纳。(8)风险保障金主要用于运营方造成的设施设备异常损坏的赔偿,运营方异常退出的风险化解、合同期内约定义务未执行等。(9)运营方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10)运营方在正式运营前,向相关部门申办非营利性法人资质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关证照。(11)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非营利性组织财务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信息向社会公开,管理规范、收支有据、账目清楚。(12)优惠扶持政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政府养老事业优惠扶持政策。运营方按规定申请运营补贴、星级评定奖励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贴、水电气暖价格优惠及相应税费减免等。(1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运营方按照权利对等原则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所在乡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招投标或委托运营情况、相关合同文件报送我局备案。(14)区民政部门和所在乡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权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情况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并按照积分管理和信用管理的原则记入企业运营档案;有权依据积分情况,对不合格的运营单位取消其运营资格并不承担违约责任。(15)积极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参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监管。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作为运营补贴发放标准,对运营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入住对象满意率调查连续两年低于80%的,终止运营补贴等政策资助,限期整改。(16)变更或终止公建民营合同。运营方应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办理变更或终止合同后3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备案。
五、政策创新是什么?
立足吸引先进管理理念、专业服务团队和优质服务资本,科学设置公建民营的条件和形式,化解养老机构运营初期和设施设备大修的资金压力,调动运营方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充分摸清底数的前提下,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二)明确任务。各乡镇街在统筹协调下,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三)注重总结。各试点乡镇街要与我局保持信息互通,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经验总结,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为全区全面铺开此项做好准备。
八、联系方式
负责人:养老服务股 汪胜
联系电话:0564-3634603
详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正阳南路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