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保障标准】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失智老人护理补贴
一、补贴依据
关于印发《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民养〔2022〕12号)、关于印发《金安区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民福〔2017〕160号)。
二、补贴对象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金安区户籍低保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上述发放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人给予护理补贴,两者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内容和标准
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
失能失智老人护理补贴为300元/人.月。
四、补贴方式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议委托社区(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金安区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证复印件,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优抚证明。
(二)审核审批
社区(村)接到申请后,按政策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社区(村)上报给街道(乡镇)。对于不符合标准,应及时书面告知原因。
街道(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向申请人发放《六安市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告知书》,确定享受补贴起始时间。
(三)提供服务
对于确定为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的服务对象,发放敬老服务卡,由服务对象拨打服务电话自主选择服务内容。服务后,通过刷卡支付。
(四)资金保障
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市财政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发放对象购买服务经费补助50%。
六、咨询电话
0564-36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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