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6-00012 信息分类: 老年人福利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公告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17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民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办理流程、保障标准】老年人补贴审领和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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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保障标准】老年人补贴审领和发放流程

发布时间:2025-01-17 16:18 信息来源:金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补贴依据

关于印发《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民养〔2022〕12号)、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养老〔2022〕41号)。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发放范围:具有本区户籍,年满 80 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截止申报日期死亡人员 不享受)。

发放标准:80 周岁至 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 200 元;

          90 周岁至 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 400 元;

100 周岁及以上 的老年人,每人每年 3600 元

三、高龄津贴发放程序

(一)申请。符合发放范围规定的老年人,由本人或亲属作为代理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 3 份,本人近期 2 寸免冠照片 3 张,并填写《金安区 80 周岁以上老人 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二)受理并公示。村(居)委会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在当地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 3 日,征求群众意见。公示中户 籍、年龄有异议的,申请人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审查、审批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将有关材料审查、审批后,并和审查意见统一上报电子版给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同时,对经批准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待遇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民政办、社会事务办张榜公示 7 日, 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四)发放。经区民政局对上报电子表审核汇总、区财政局复核后,按对应的标准,打卡发放高龄津贴。

六、咨询电话0564-36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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