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9-00043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及预警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公告 发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9-2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民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档案管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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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档案管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12:30 信息来源:金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档案安全保管中的突发事件,并尽早予以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档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档案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档案优先原则。在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2、以防为主原则。应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完善防范手段,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对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3、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应坚持统一指挥,提高工作人员对各类实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失。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包括:暴雨、高温、雷击、地震等;突发性事故包括: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崩溃和档案库房倒塌等。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做好档案管理突发灾害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局机关成立立档案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周先满

成员:荣  浩、高大林、苏 敏、童散梅、张  璇、叶劲松、代  军、李向东、代绍菊、夏伦文、刘  

主要职责:定期隐患排查,提出预警及预案启动的建议;负责局档案管理突发灾害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核实灾害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在发生灾情时,在专业救灾部门未到达前,组织人员进行救灾;负责档案资料和人员疏散指挥并做好已疏散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起草灾情汇报等有关材料,向上级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汇报情况。

四、应急预案的任务目标

1、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档案实体及资料损毁的威胁。

2、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3、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五、应急保障措施

1、防灾减灾准备

加强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管理人员和职工提供防灾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室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人员准备

依托专业救灾部门,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应急的能力。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物资准备

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和存贮设备,建立电子数据备份系统。

4、救灾装备

档案库区内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救灾必需的器材设备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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