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5日
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持续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助力推深做实我区婚俗改革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 和《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民务函〔2020〕131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依托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的深厚土壤,特制定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一系列要求,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服务、监督作用,宣传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传统中华婚俗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喜事新办简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婚姻家庭理念,自觉抵制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二、试点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加强与妇联、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建设婚姻家庭辅导室,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壮大服务队伍,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离婚疏导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婚姻幸福。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平台,扩大婚姻家庭辅导覆盖面。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完善颁证制度,丰富颁证词内涵,提升结婚仪式的庄重感。倡导推广体现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组织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
(三)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通过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或展厅等方式,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积极配合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整治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文明婚闹等婚嫁陋习,健全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四)持续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引导强化婚姻家庭责任感,增强孝老爱亲、夫妻互敬等道德观念。做好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宣传,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教,培育良好家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建设。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支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社会组织及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工作人才,依托婚姻登记机关,设立集情感辅导、婚育知识、亲职课堂、婚姻家庭辅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婚姻服务“情感驿站”,开展婚前指导、婚内辅导、离婚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帮助夫妻改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幸福和婚姻家庭稳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完成时限:2024年8月)
2.开展线下婚姻家庭辅导讲座(沙龙)。不定期开展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沙龙,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走进社区,走向居民,带领居民学习改善家庭婚姻不良认知、学习婚姻问题处理技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三家(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四站(心理咨询站、社工服务站、律师工作站、志愿服务站)”建设,探索“社工+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法律+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涵、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渠道,提供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各乡镇街;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4.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开展婚姻家庭“云辅导”,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更好地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婚姻观、家庭观。(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二)创新新时代文明婚俗礼仪
1.举办文明集体婚礼。在具有红色纪念意义的重要时间节点(5.1、7.1、8.1、10.1等),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倡导推广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创新结婚颁证服务。优化结婚登记室内颁证室,在城区主题公园或旅游景区建设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场所。建立特邀颁证制度,定期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为特邀颁证师,为新人颁发结婚证,以此提升新人对婚姻的神圣感和责任感,引导婚姻当事人用庄重的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妇联、区民政局;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三)培育新时代文明婚俗文化
1.婚俗改革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婚俗改革等宣讲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婚事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俗理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民政局、各乡镇街,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加强婚俗场所文化建设。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置婚姻婚俗文化墙和婚俗展示厅;展示传统优秀婚姻文化、红色婚姻文化,优良的家教家风家训,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等,将婚姻登记处作为新人的"第一幸福课堂",提高婚姻的神圣感、责任感。各乡镇街和社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设立婚俗文化墙,各村、居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弘扬新时 代文明婚姻理念,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在全区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各乡镇街;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广泛发放“新时代 新习俗”文明婚俗倡议书。向全区文明单位和广大党员群众发放倡议书,倡导时尚新风,树立文明婚俗新观念。向适婚青年群体广泛印发倡议书,倡导居民群众自觉抵制婚事中的奢靡之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各乡镇街;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4.加强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重点培育孵化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一批公益创投、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5.加强群众自我教育管理。发挥村(居)两委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健全村民公约、居民公约,将喜事新办简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管自治,主动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婚嫁陋习。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婚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家训
1.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宣传主题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宣传优良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责任单位: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妇联、区教体局,各乡镇街;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加强典型培树引导。把婚俗改革与妇联举办的“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评选活动结合,将婚俗改革要求纳入评选指标,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妇联、各乡镇街,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开展优秀案例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身边人教育作用, 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责任单位: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卫健委,各乡镇街;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负责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抓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把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推动婚俗改革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婚俗改革工作全过程,深度挖掘群众身边自觉推进婚俗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生动实践,及时报道工作亮点、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婚俗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有效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附件:1.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2.2024年金安区婚俗改革实验主要活动计划安排表
民政局年日
附件1
金安区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试点任务 |
推进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婚姻登记处驻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为来访夫妻或家庭提供婚恋评估、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家庭咨询、新婚颁证仪式、离婚辅导调解等服务,开展专业个案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 |
常态化 开展 |
区民政局、区妇联 |
开展线下婚姻家庭讲座(沙龙):定期开展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沙龙,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走进社区,走向居民,带领居民学习改善家庭婚姻不良认知、学习婚姻问题处理技巧。 |
常态化 开展 |
区民政局、区妇联 |
||
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开发探索“社工+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法律+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开发线上婚姻系列课程,开展线上服务,为辅导对象进行线上课程教授及解答(微信群等)。不断丰富婚姻服务内涵、拓展婚姻服务渠道,提供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常态化 开展 |
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各乡镇街; |
||
2 |
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
“新时代 新婚仪”特色婚仪倡导:在10.1国庆5.1、8.1、7.1等具有红色纪念意义的日子组织军人婚礼、纪念婚礼等红色文化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倡导推广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 |
2024年 10月 |
团区委、区文明 指导中心、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
创新婚姻登记颁证模式:建立特邀颁证制度,聘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担任婚姻登记特邀颁证师。每年组织举办不少于4次简约文明、喜庆热烈、文明时尚的颁证仪式,提升婚姻登记的庄重感、仪式感。 |
常态化 开展 |
团区委、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妇联、区民政局 |
||
婚俗改革常态化宣传活动:开展“倡导文明婚俗、弘扬时代新风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婚俗改革等宣讲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婚事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俗理念。宣传优良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 |
常态化 开展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民政局、各乡镇街 |
||
发挥村(居)两委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健全村民公约、居民公约,将喜事新办简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管自治,主动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婚嫁陋习。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婚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
2024年 12月 |
区民政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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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改革宣传阵地文化建设: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置婚姻婚俗文化墙和婚俗展示厅各1处;各镇街、大社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设立婚俗文化墙,各居、村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弘扬新时代文明婚姻理念,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在全区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
2024年 12月 |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各乡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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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发放“倡导文明婚俗、弘扬时代新风”文明婚俗倡议书:向全区文明单位和广大党员群众发放倡议书,倡导时尚新风,树立文明婚俗新观念;向适婚青年群体广泛印发倡议书,倡导居民群众自觉抵制婚事中的奢靡之风。 |
2024年12月 |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明指导中心、各乡镇街 |
||
加强文明婚俗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红事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俗理念。 |
常态化 开展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民政局、各乡镇街 |
||
加强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重点培育孵化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一批公益创投、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服务。 |
常态化 开展 |
区民政局、各乡镇街 |
||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宣传优良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
|
常态化 开展 |
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教体局、各乡镇街 |
||
4 |
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倡导宣传活动 |
把婚俗改革与妇联举办的“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评选活动结合,将婚俗改革要求纳入评选指标,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
2024年12月底 |
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妇联、各乡镇街 |
优秀案例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身边人教育作用, 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
2024年11月 |
区文明指导中心、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卫健委,各乡镇街 |
附件2
2024年金安区婚俗改革实验主要活动计划安排表
序号 |
活动时间 |
县区 |
活动主题 |
活动内容 |
主办 单位 |
联合 单位 |
负责人 |
备注 |
1 |
2月14日 |
金安区 |
|
无 |
|
|
|
|
2 |
3月8日 |
金安区 |
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 |
与妇联共同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宣传优良家风家教 |
区民政局 |
区妇联 |
张明 |
|
3 |
5月20日 |
金安区 |
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 |
发放“婚俗改革倡议书”,宣传婚事简办新办 |
区民政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刘涛 |
|
4 |
8月10日 |
金安区 |
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 |
组织集体颁证仪式 (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为特邀颁证师,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国徽前宣告合法婚姻缔结,以此提升新人对婚姻的神圣感和责任感,引导婚姻当事人用庄重的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 |
区民政局 |
区团委 |
张明 |
|
5 |
9月17日 |
金安区 |
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 |
组织集体婚礼 (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倡导推广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 |
区民政局 |
区文明指导中心 |
张明 |
|
6 |
10月11日 |
金安区 |
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 |
婚俗改革宣传、演出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婚事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俗理念。通过文艺宣传,把婚俗新理念宣传到社区乡村,遏制高额彩礼、 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文明婚闹等行为。) |
区民政局 |
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委宣传部 |
张明 |
|
7 |
10月-12月 |
金安区 |
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 |
1、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金安区主要要道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设立婚俗改革宣传栏,拉条幅,发放宣传资料。2、 组织婚俗改革主题讲座和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民间艺术家等讲解传统婚礼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的婚礼观念。 |
区民政局 |
区文明指导中心、区委宣传部 |
张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