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2-00022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2-2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民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民政问答】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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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问答】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发布时间:2025-02-20 09:33 信息来源:金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问: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 民政部门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双方自愿结婚。因此,智力低下、精神病人及精神抑郁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如能清晰地表达个人的结婚意愿,提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形式要件材料,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的程序,就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但当事人不能清晰地表达结婚意愿的,则不予受理。民政部门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双方自愿结婚。因此,智力低下、精神病人及精神抑郁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如能清晰地表达个人的结婚意愿,提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形式要件材料,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的程序,就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但当事人不能清晰地表达结婚意愿的,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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