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22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文本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民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部门项目文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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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部门项目文本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1 10:36 信息来源:金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5年金安区民政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9个。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对困难残疾人每月进行生活补贴打卡。

2)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函(202211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六民务(20231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按月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180.69万元。

7)绩效目标。落实残疾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重度残疾人护理”项目。

1)项目概述。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坚持惠民便民精准管理,坚持政策衔接动态调整,进一步健全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切实增进残疾人福祉。

2)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函(2022119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六民务(20231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按月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375.01万元。

7)绩效目标。落实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临时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问题。

2)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对遇到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困难群众进行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万元。

7)绩效目标。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问题,提高救助时效性、保障其基本生活,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特困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

基本生活费发放。

2)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公安部、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民发﹝2020125号);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皖民儿童字〔202396号);《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安区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审批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19 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按月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62.40万元。

7)绩效目标。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保障其生存、保护和发展权益。兜里牢民生底线。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

1)项目概述。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2)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按月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8562.58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落实照料护理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按月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6530.11万元。

7)绩效目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发放约8813名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完成发放约24436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100%。。

2)立项依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六安市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六民福字〔20171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六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六政办20239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按月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413.72万元。

7)绩效目标。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不同人群养老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8.“银龄安康”60-90周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1)项目概述。国家为符合参保对象的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

2)立项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六安市《关于政府为生活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实施办法》(〔20161号);金安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为符合参保对象的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工作的通知》(金老龄办〔20234号);金安区《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为60-90周岁优抚对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工作的通知》(金老龄办〔2024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每年为符合参保对象的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70万元。

7)绩效目标。我市我区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险,能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减轻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从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同时能够补充基本养老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艾滋病特困对象生活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助与艾滋病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皖政办〔200710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每年一次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3.80万元。

7)绩效目标。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实施生活救助,改善其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运营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根据城乡6个社区老年食堂和80个助餐点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人次,每年给予一次性综合运营奖补。

2)立项依据。《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212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22]19号)、《关于印发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运营等三个工作指引的通知》(六民养〔202227)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每年给予一次性综合运营奖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54.00万元。

7)绩效目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紧缺问题。

11.“低保员工资及保险”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低保工作人员日常工资发放及保险缴纳。

2)立项依据。《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工作人员相关经费的通知》(组通字[2017]5),乡镇低保员参照社区工作者执行。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0.00万元。

7)绩效目标。为乡镇(街)低保员发放工资,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解决基层有人办事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2.“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租赁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发放全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租赁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为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市场主体地位、调动老人积极参与、最终使广大老年人受益。

2)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2]1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建设补贴、租赁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414.62万元。

7)绩效目标。为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市场主体地位、调动老人积极参与、最终使广大老年人受益。

13.“社会定期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简下发退职职工和退职武警传统救济,帮助解决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

2)立项依据。《六安市民政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有关救济标准的通知》(六民社救[2018]17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每个季度进行惠民系统造册打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42.67万元。

7)绩效目标。帮助解决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提高困难职工生活水平。

14.“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及殡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1、保障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护送返乡工作有序开展。2、给予基层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基层有钱办事,能办成事;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原则,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3、为深入推进我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解决农村留守儿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4、开展殡葬工作所需工作运转经费。

2)立项依据。日常业务开展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日常开展救助帮扶未成年人、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下乡核查低保等业务。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0.00万元。

7)绩效目标。全方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失能半失能特殊困难群众集中养护”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主导的养护工作机制,提高特困群体失能人员保障水平,减轻贫困家庭照护负担,形成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的养护照料新格局。

2)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失能困难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六政办秘〔20211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发放集中养护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25.60万元。

7)绩效目标。提高失能半失能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减轻贫困家庭养护负担。

16.“世行贷款还本付息本金”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世行贷款项目开展城市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及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

2)立项依据。上级文件明确事项。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还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68.03万元。

7)绩效目标。不断完善低收入人群居家养老工作制度,提升敬老院特困人生活水平。。

17.“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社会风险管理作用,解决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问题。

2)立项依据。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21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为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17.22万元。

7)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社会风险管理作用,解决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问题。

18.“特殊困难人员殡葬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要求,提升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范,倡导节地生态葬,节约土地

2)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6]1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放困难群众丧葬费。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80.00万元。

7)绩效目标。提升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范,倡导节地生态葬,节约土地。

19.“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监护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

2)立项依据。省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511-20251231日。

5)项目内容。发放监护人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12.80万元。

7)绩效目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监护人更好的履行监护管理责任,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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