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三十铺镇乡村振兴办
一、机构名称:金安区三十铺镇乡村振兴办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中长期规划、全面小康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3、负责全镇脱贫攻坚项目的论证、评估、申报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督脱贫攻坚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产生实际成效,杜绝资金挪用、贪污等问题发生。
4、负责全镇各村上报的精准扶贫对象核查、监督把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审核后符合进入精准扶贫系统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
5、负责全镇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科技示范推广、培训及扶贫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6、负责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审查、完善资料汇总上报以及组织实施。
7、负责衔接和联络工作,协调处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负责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汇总、常规工作的对接统计上报。
9、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三、工作制度:
1、村乡村振兴办公室人员以从事脱贫攻坚工作为主,在镇扶贫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村乡村振兴办公室就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镇扶贫工作站分管领导汇报,提出需要村扶贫工作站参与实施或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3、村乡村振兴办公室原则上每星期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召集村两委及扶贫工作站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镇和各级扶贫部门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会议、文件和政策精神;传达镇扶贫工作站通报的关于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村两委和各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下步工作打算;总结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其他需要通报或安排的工作。
4、村乡村振兴办公室要真正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对困难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村乡村振兴办公室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维护工作站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工作站的作息时间。认真遵守工作站行为规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服从领导,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6、村乡村振兴办公室要做到工作求真、务实、高效、不推诿、不拖延、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履行岗位职责、文明礼貌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村乡村振兴办公室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工作站联系。工作站人员之间要互相支持,搞好协作,对于紧急、突击性工作任务要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四、在岗人员:
振兴办主任:汪阳
工作人员:周楠、尹杰、刘鑫、汪和乐
五、联系电话:0564-3936599
六、办公地址:金安区三十铺镇政府二楼
七、邮编:237000
八、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