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5-0005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三十铺镇 生成日期: 2023-05-26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三十铺镇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年5月26日 废止时间: 未废止
政策咨询机关: 三十铺镇中心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836038
称: 【其他文件】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三政办〔2023〕41号 词: 校外培训

【其他文件】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09:01 信息来源:金安区三十铺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三政办〔202341 

 

村、社,镇有关单位:

经同意,现将《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金安区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夏季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小饭桌,下同)办学行为,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营造中小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根据525日金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区域为三十铺社区、金港社区、栖凤社区、东岳社区、猴枣树社区、红旗社区。

二、工作机制

(一)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在镇政府领导下,由镇中心学校牵头,镇派出所、城管、市场监管会同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科技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二)压实行政村、社区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综合治理。

三、工作方式、时间

(一)5月29日至6月4日,集中排查治理阶段。

(二)6月5日后,常态化巡查。

四、重点任务

(一)严查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旅行”“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已压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假注销、真运营”等隐形变异行为。

(二)严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或借暑假之机恶意涨价、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严查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要求落实情况,有效化解群众“退费难”问题,“一企一策”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加快化解学生及家长退费诉求。

(四)严查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

(五)严查在职教师办班补课行为。

(六)严查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材料。

(七)严查消防、建筑质量、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5月29日-6月4日)

以三十铺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安排实施,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区域内的社区和村排查治理人员,由镇中心学校、镇派出所、金开区市场监管、金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科技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和三十铺镇镇政府、社区、村工作人员。同时,由网格员在各小区、村庄张贴《金安区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公告》(附件7,举报电话中各村、社区电话自行填写)。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区“双减”办联合三十铺镇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5),限期整改。对于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区“双减”办联合三十铺镇下发《关停通知书》(附件6)。对于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现场固定证据后,交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集中排查整治小组须认真填写《金安区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三十铺镇统一汇总后于69日前报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区教育局),纸质、电子各一份,纸质须三十铺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集中排查整治结束后,由区“双减”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梳理,分类归口确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跟踪督促,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关停工作。

(二)常态化巡查阶段(6月5日后)

采取“日查+夜查”“巡查+抽查”的方式,开展区级、网格双重巡查。

1.区级巡查由各主管部门开展,不定期随机巡查、抽查。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监管〔20231号)中“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综合治理。”的要求,建立三十铺镇常态化网格包保巡查机制。

1三十铺镇以网格为单位,明确巡查包保网格员,建立巡查包保台账,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常态化网格巡查。69日前,以镇为单位,报送《金安区常态化网格包保巡查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至区“双减”办。

2包保网格员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规范经营行为的宣传;二是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三十铺镇党委政府。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填入《金安区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附件4),由巡查部门或三十铺镇,依据集中摸排分类归口结果,交主管单位处理。无法明确主管部门的,报区“双减”办,依据职责分工交办有关单位。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务必做到底账清,情况实,问题准,整改措施得当,要紧盯问题不放,直至彻底解决。

专项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正确的认识导向,有效减轻家长的焦虑情绪,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要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加强舆情监测,对收集到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线索,要快速核查联动处置。

镇双减办(三十铺中心校)联系人:郑杰;联系电话:15339626056

区双减办(教育局)联系人:陈德兵;联系电话:0564-3261726;邮箱:jaqxpjgjg@163.com

区科技局联系人:盛超;联系电话:0564-3261607;邮箱:602998803@qq.com

区文旅局联系人:汪伟;联系电话:0564-3922517;邮箱:2609642566@qq.com

区体育局联系人:汤明;联系电话:0564-3261997;邮箱: 1603653005@qq.com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江晓峰;联系电话:15055245209邮箱:14763611086@qq.com  

附件:

1.各单位职责分工

2.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信息登记表

3.金安区常态化网格巡查包保人员信息登记表

4.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

5.整改通知书

6.关停通知书

7.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夏季专项行动公告

附件1:

各单位职责分工

 

三十铺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专项行动。牵头负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劝阻、上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体育局:牵头负责本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和归口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业务监管工作加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审批及平台填报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本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三十铺镇中心学校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学校了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全面排查登记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查处学校和在职教职工自行设立、参与举办或经营校外培训机构或合作谋利等违规行为。

金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和托管、小饭桌的规范经营工作;负责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标准版)》的使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培训行为负责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监管、信用约束等监管工作。

金开区城管局:牵头负责本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强制摘牌,规范和清除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

三十铺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本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依法加强治安管理 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规校培机构查处工作。

村、负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摸排上报工作,确立网格员,建立包保责任制包保台账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常态化网格巡查;开展规范经营行为的宣传;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三十铺镇党委政府。


附件2

金安区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证照情况

机构类型

主管单位

存在问题

治理措施

治理

结果

是否存在涉稳风险

机构存续状态

 

 

 

 

 

 

 

 

 

 

 

 

 

 

 

 

 

 

 

 

 

 

 

 

 

 

 

 

 

 

 

 

 

 

 

 

 

 

 

 

 

 

 

 

 

 

 

 

 

 

 

 

 

 

 

 

 

 

 

 

 

说明:1.证照情况为“有证有照、有证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无照”其中“无证无照”的分为“无证无照沿街商铺”“无证无照非沿街商铺”两类。对新增的机构,为便于确定主管部门,务必要采集证照复印件或照片(纸质、电子各一份,依据本表“序号”标注,依序整理后随本表纸质版一并报送)。2.机构类型选填“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托管类、小饭桌”以办学许可证为准,无证以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准,无证无照以实际开设主要业务为准。3.主管单位对应“机构类型”,分别为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科技局,托管类和小饭桌为区市场监管局。4.存在问题据实填写。5.治理措施对照“存在问题”列出具体整改措施。6.治理结果”填整改、关停。7“是否存在涉稳风险”主要是通过对机构运营情况了解后,研判是否存在“机构闹”“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若有,请具体填写风险点。8.“机构存续状态”,对照2022年寒假摸排数据,填写“停办、营业、新增”。

 

附件3           

金安区三十铺镇常态化网格巡查包保人员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序号

网格员姓名

联系方式

所在社区

包保区域

备注

 

 

 

 

 

 

 

 

 

 

 

 

 

 

 

 

 

 

 

 

 

 

 

 

 

 

 

 

 

 

 

 

 

 

 

 

 

 

 

 

 

 

 

 

 

 

 

 

 

 

 

 

 

 

附件4:

金安区三十铺镇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

巡查单位(盖章):

巡查时间

巡查单位

巡查人员

违规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

存在问题

处理措施(保留过程性资料)

 

 

 

 

 

 

 

 

 

 

 

 

 

 

 

 

 

 

 

 

 

 

 

 

 

 

 

 

 

 

 

 

 

 

 

 

 

 

 

 

 

 

 

 

 

 

 

 


附件5:

整改通知书     

   根据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安排,          ,对你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请你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于     日前整改到位,并上报书面整改材料。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六安市金安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代)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023     

通知收悉人签字:

 

(此通知一式三份,区“双减”办、乡镇街道、校外培训机构各执一份。

附件6

关停通知书

根据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夏季专项行动安排,           ,对你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你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请你机构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关停,无条件根据开课情况

按比例退费。若拒不配合,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安市金安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代)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023    

通知收悉人签字:

(此通知一式三份,区“双减”办、乡镇街道、校外培训机构各执一份。)

 

附件7:

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

专项行动公告

 

为营造打击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巩固“双减”成果,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部署和省市会议要求,现将金安区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夏季专项行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严禁未取得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严厉打击以“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旅行”“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已压减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假注销、真运营”等隐形变异行为。

、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或借暑假之机恶意涨价、违法违规收费。

、严厉打击在职教师办班补课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顶格处理,直至注销教师资格

、凡寻衅滋事、拒绝、阻挠或暴力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如实举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和在职教师办班补课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区文旅局0564-3922517区科技局 0564-3261607区体育局0564-3261997区市场监管局0564-3921180区教育局0564-326172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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