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政策与标准
政策依据: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 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
2.《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卫办〔2014〕3号)
3.《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金政〔2014〕134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金人口组〔2017〕13号)
标 准:根据年龄段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按照每人每月300、400、5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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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