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政办〔2025〕11号
各村(社区):
经研究决定,现将《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严格贯彻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重要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绩,按照网格化分片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
网格员考核由镇乡村振兴办委托各村(社区)开展,由各村(社区)书记负总责,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成员及乡村振兴专干共同参与。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基层网格员。
三、考核办法
网格员工作考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实行年度兑现,每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评比,网格员实绩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监测管理工作考核(20分)
主要考核网格员对网格内农户管理情况,了解网格内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突发意外事故户、失能半失能人员、涉诉涉访户等重点人群家庭情况,乡村振兴办及各村通过电话等方式按照抽查结果计分。
(二)主动排查工作考核(30分)
主要考核网格员定期排查走访情况,对长期在家的农户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对常年不在家的农户每季度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沟通联系,配合乡村做好集中排查等工作,跟踪收集网格内的农户家庭信息变化,发现有突出问题和线索及时上报。此项考核由各村根据参与的次数计分。
(三)政策宣传工作考核(20分)
熟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的对象范围、监测类型、监测方式、识别和风险消除流程及相关帮扶政策,指导农户自主申报,积极向网格内农户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此项考核由各村根据参与的次数计分。
(四)日常工作考核(30分)
配合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监测对象和重点人群落实好帮扶救助政策,妥善处理和有效化解农户实际诉求和矛盾隐患,提升农户认可度。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会议,服从村临时工作安排。此项考核由各村根据参与的次数计分。
五、考核等次确定
网格员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8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评分采取一人一评、一人一议方式依次进行,各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参加评分。
六、误工补贴及结果运用
(一)误工补贴。网格员误工补贴每人每月200元,由基本补贴(100元/月)和绩效奖励(100元/月)两部分组成。绩效奖励由各村(社区)根据各村组网格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核发,适当拉开差距。
(二)结果运用。对考核为优秀的网格员,足额发放误工补贴,并颁发优秀网格员证书(村申报、镇审核)。对考核为合格的网格员,足额发放误工补贴。对考核为不合格、履职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网格员予以解聘(罢免)。在镇级电话抽查、督查中被通报问题的,一次扣除50元。在区级及以上电话抽查、督查、暗访中被通报问题的,一次扣除100元,如对我镇在各级考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予以解聘(罢免)。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从事网格员工作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村(社区)提出辞职申请。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考核纪律。各村(社区)要根据网格员履职情况据实考评考核,严禁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不履职、不作为网格员。
(二)做好资料上报及归档。考核结束后,各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要做好考核资料归档,并将考核汇总表上报乡村振兴办备案。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三十铺镇乡村振兴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1.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表
2.三十铺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1:
三十铺镇 村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管理考核评分表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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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 姓名 |
所在网格 |
分项计分 |
总分 |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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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管理情况(20分) |
主动排查情况 (30分) |
政策宣传情况(20分) |
日常情况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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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考评分数和等次由各村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成员、乡村振兴专干研究决定;
2.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80分的为不合格。
附件2:
三十铺镇 村(社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基层网格员年度管理考核汇总表
单位(盖章): 村(社区)书记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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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姓名 |
所在网格 |
得分 |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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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为考核结果汇总表,每年12月31日前报乡村振兴办,网格员考核汇总表分数和等次按照考核评分表平均值计算;
2.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80分的为不合格。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