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4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三十铺镇 生成日期: 2025-04-03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三十铺镇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资助政策】六安市金安区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清单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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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六安市金安区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清单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03 16:58 信息来源:金安区三十铺镇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区级标准
1 区教育局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 );
2.《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3号);
3.《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 );
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1052号 )。
到人(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各县(区)自行确定。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原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1000元/人/年。 幼儿入园后,幼儿家庭提出申请、幼儿园受理申请并核查、园内公示、确定拟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通过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64-3261729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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