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十铺镇关于严控违法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政办〔2025〕17号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城乡建设,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压实镇村社干部违建巡查管控责任,经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三十铺镇关于严控违法建设的实施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三十铺镇关于严控违法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城乡建设,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违法建设类别和范围
1.本办法所指违法建设是指镇域内没有获得规划许可审批进行建设、超出许可审批范围进行扩建或改建的房屋或设施等违法行为。
2.本办法适用于三十铺镇域范围内25个村社。
二、管控措施
(一)巡查与发现
1.强化宣传。村、社区利用各种形式对居民宣传依法建设相关政策,要求所有建设行为必须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或改建,做到人人知晓。
2.建立网格巡查制度。各村、社区包组(小区)人员每周可结合其他工作对所包区域开展不少于一次巡查,也可专门开展违建巡查,发现违建逐级上报;金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违建管控巡查小组(附件1),划分责任区域,每半月内对所属责任区域全覆盖巡查一次,发现违建线索,填写违法建设台账,及时向领导组报告。
3.通过举报和其他渠道获知违建线索,镇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每季度末对全镇违建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掌握全镇违建整改情况。
(二)制止与查处
1.及时制止在建违建。对发现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各村社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制止。
2.依法查处建成违建。对发现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动员实施主体限期拆除。对于已建成的违法建设,核实违法事实后,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附件2),依法拆除。
3.规范查处程序。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认定性质、作出处罚决定等,确保相关措施、程序合法、公正。
三、严格奖惩措施
1.村、社书记是违建管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违建行为负主要责任,包组(小区)村社干部对包组(小区)违建行为负直接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管控巡查小组成员对所巡查区域违建行为负直接责任。
2.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小组发现违建行为已发生超一周时间以上,而村社未发现并报告,对包组(小区)干部、村社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当月镇效能点评;通过举报或其他途径发现违建行为的,对包组(小区)干部、村社书记、行政执法局巡查小组责任区成员通报批评,上述人员纳入当月效能点评。
3.对第一个发现违建并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的村社干部或巡查小组成员,给予每例1000元奖励。
4.对违法建设管控不力或因拆除违建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对所属村社书记、村社干部、巡查小组责任区成员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违法建设管控工作,依据常态化巡查、管理的要求,镇成立违建管控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峻岭(金开区党工委委员、三十铺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河(金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友申(三十铺镇党委委员)
成 员:孙玉亭 (金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黄仁勇 (三十铺镇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
行政执法局违建管控小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友申任办公室主任,孙玉亭、黄仁勇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违建管控日常工作。
附件:1.法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
2.规划网格表
附件1: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
三政责停(改)通字〔 〕第 号
当事人:
因你(单位)涉嫌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o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o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 年 月 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当事人签字: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政责停(改)通字〔 〕第 号
当事人:
因你(单位)涉嫌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o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o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 年 月 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当事人签字: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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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区行政执法局巡查小组岗位职责网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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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网格(巡查区域) |
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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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亭 |
大队长 |
负责全面工作 |
负责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并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拆除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道路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建立并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发现、登记、报告、拆除、反馈等管理工作机制;负责对各村(社区)违法建设监管;负责农民建房监管工作;负责对园区收储土地(临租土地)的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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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浩 |
中队长 |
史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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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 |
中队长 |
汉王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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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白玉 |
队员 |
负责信息台账、档案管理、登记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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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伟 |
队员 |
红旗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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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昌安 |
队员 |
倪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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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燕元 |
队员 |
罗管村、松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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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诚 |
队员 |
凤凰村、胡大楼村、双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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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 |
队员 |
猴枣树社区、四十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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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堂 |
队员 |
栖凤社区、东岳社区、金港社区、胜利社区、三十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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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
队员 |
蓝溪社区、关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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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军 |
队员 |
河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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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小亮 |
队员 |
黄大塘村、枣树村、刁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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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才有 |
队员 |
太平村、赵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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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义兵 |
队员 |
老家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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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