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8-0000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1-08-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望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8-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望城街道 有效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1-08-06 废止时间: 2023-12-31
政策咨询机关: 农村建设发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81368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望城街道河湖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街办〔2021〕66号 词: 河湖管护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望城街道河湖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6 09:14 信息来源:金安区望城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街办〔202166

 

各村、街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街河湖管护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河湖日常管护需求,结合管护实际,现印发《金安区望城街道河湖管护实施方案》,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金安区望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86     

 

金安区望城街道河湖管护实施方案

 

望城街道列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有四条,分别是淠河总干渠望城段、安丰明渠望城段、陡涧河西支(小高堰)望城段、陡涧河青峰支渠。列入管理的小Ⅱ型水库1座好汉冲水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区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街河湖管护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更好保护绿水青山,实现生态振兴、绿色崛起,结合河湖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长效的河湖管护工作机制。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深做实河长制,按照“河湖堤坝整洁、无耕植、无垃圾、无乱建,穿堤涵闸、泵站等工程得到有效维护;河湖水面及滩地无乱堆、无乱采、无乱排、无乱捕,无水面漂浮物”要求,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巩固河湖管护成效,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三、管护实施范围和管理范围

(一)实施范围

河湖管护范围为纳入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范围内的所有河流、渠道、水库等。其中小水库管护按照《金安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管护。

(二)管理范围

1、渠道总干渠为背水坡坡脚外5米至30;干渠为背水坡坡脚外3米至10;支渠为背水坡坡脚外2米至5米。

2、小型水库:为建筑物边缘线起向外10米至30米,主、副坝背水坡坝脚线外50米至100米。

四、管护责任主体和责任区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安区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所明确的河湖管护责任主体,按照“水库分级管理、河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湖管护工作。

五、管护要求

(一)河道管护内容及要求

1、有专人管护、设管护公示牌:非汛期(101日至次年430)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51日至930)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责任人要做好巡查记录,险情及时处理、上报。

2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废弃物,水面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转运;河道管护范围内应保持干净、无垃圾;河道沿线无树挂垃圾。

3、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增非法种植,无新增违章建筑、无放牧、无新增葬坟。

4、河湖管理范围内无“三无”船只、无拦河网、养殖网箱等。

5、堤顶道路、堤防坡面整洁,无人为毁坏排水涵闸、排涝泵站、护坡、护岸、观测设施等。

6、发现河道水体黑臭、有异味、非法捕鱼等现象,需及时向管护责任主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维修项目及要求

河湖管理范围内单项工程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小型工程维修,由各村统筹,所需费用从河湖养护经费中列支,做到维修养护及时,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单项工程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街道向区水利局提出申请,经区水利局审核批准后,由街道按照《金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金政办(2019)34)组织实施,据实验收、审计、结算。

(三)安全生产及要求

各村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护的,其管护安全措施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落实保障),并认真做好管护工作台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包括为水面保洁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配备救生设备等)。要加强对水面作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河湖管护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制定应对突发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防护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全程监管,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河长办统筹协调全街河湖管护工作,各村、社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河湖管护工作合力,街道河长办负责编制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河湖管护的监督管理考核;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河湖管护责任单位落实管护工作内容和要求;街道财政所负责将河湖管护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河湖管护经费: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河湖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管理;街道农村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排泄物防治,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规划、建设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严防病死动物随意丢弃协同公安部门加大在河湖内非法捕捞的执法打击力度;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新一轮农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健全“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处理方式和处理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二)明确管护经费。纳入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范围内的河流的管护费用由街道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一事一议、实报实销。

(三)加强队伍保障。及时建立护河队伍:各涉河村由河长牵头营长具体负责,设置村公益性岗位护河员开展日常管护,并根据管护需求,合理设立护河员(保洁员)队伍,原则上2-3公里设置1名护河员(保洁员),护河员(保洁员)所需经费从河湖管护经费中列支。护河员(保洁员)队伍确定后,及时上报街道河长办备案。明确护河员(保洁员)职责:护河员(保洁员)在河湖管护过程中发现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时要及时制止。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的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销号,限时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少数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汇报;由街道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到位,并协调解决护河员(保洁员)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相关问题。护河员(保洁员)按管护目标要求开展日常工作,但不替代各属地政府应承担的巡河护河任务。

(四)强化河湖长责任。全街各级河长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各级河长作为各责任河段的第一责任人,要熟悉责任河段情况,自觉带头执行巡河制度、问题交办督办等制度,切实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受挥好河长“领队”作用,领导好、组织好河湖长制专项行动。街、村两级河长要加强与护河员沟通、配合,切实将河湖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以出色的成果彰显河长的责任担当。

七、加强督查考核

考核方式

1、随机抽查。以各村为检查对象,由街道河长办、公管站、效能办负责,每月随机抽查1-2个村,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2、年终考评。综合月度随机抽查。由街道河长办汇总对各村进行年终考评,明确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分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加大奖惩激励。河湖管护长效管理工作中,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和经济奖励,对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下及靠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河湖管护不到位被主流媒体曝光的或被省、市、区河长办通报并产生不良影响的村或单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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