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望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办〔2022〕32号
各村、街直有关部门:
现将《望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金安区望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望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区有关会议精神及区领导批示要求和街道主要领导安排,决定开展全街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改善具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改善内容和标准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在街道农村地区全面开展,面向所有农村常住农户,重点对象是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户等四类农户,重点群体是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或老弱病残人员较多的农村住户等。
1.整治公共空间,要实现“四治两完善”。即:村域范围内垃圾(包括陈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河塘沟渠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改厕不能用不好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日常保洁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奖惩机制不断完善。
2.整治农户庭院,要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3.改善个人习惯,要实现“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积极参与村庄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1.培训动员阶段(6月12日前完成)。街道农建发展中心、乡村振兴办联合对各村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目标、排查重点、整治措施及责任要求,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全面准确掌握工作要求。
2.全面排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按照“街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3.集中整治阶段(9月上旬前完成)。根据排查的问题,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整治对象,防止出现优亲厚友,做到“一户一方案”,分户制定“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能做到的要立行立改,在9月上旬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助措施。
4.验收销号阶段(9月中旬前完成)。对照“一户一方案”,由村组织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监督、谁验收、谁负责”。街道要坚持完成一户(处)、验收一户(处),及时销号。时刻迎接市、区不定期组织的督查暗访。
5.巩固提高阶段(12月底前完成)。相关村在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
1.积极组织抓好。相关村要把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村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要组建工作专班,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将此项惠民工作抓紧抓好。
2.压实工作责任。街道负责组织入户排查、建立完善清单台账、整改落实有关工作,农建发展中心和乡村振兴办要培训好、安排好、协调好,村级做好具体工作落实配合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农户,要建立街、村、帮扶干部“三级干部包保服务”机制。
3.强化督查调度。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调度。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将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抓的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相关村每月9日、19日、29日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报表盖章报街道苏成玉同志,9月底前,相关成形成总结报告,经成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街道。
联系人:苏成玉 电话:0564-3381279
附:望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
望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陆明鹏(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余 斐(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
张 成(党工委委员)
成 员:赵 峰(农建发展中心主任)
陶 凯(乡村振兴办主任)
杨克杰(农建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兴群(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运仓(财政所副所长)
叶义春(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浩(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成玉(农建发展中心主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