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7-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7-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望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7-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望城街道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统计站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82289
称: 【问答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管理工作
号: 街办〔2023〕55号 词: 经济普查

【问答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08 10:32 信息来源:金安区望城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2022年12月1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二、“两员”是指什么?

答: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是什么?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2.结合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

3.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

5.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督促;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告知当地经普办,由区经普办移交区统计局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对普查员进行管理,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保证普查员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负责普查账表登记工作

五、经济普查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要求: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开展普查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普查员的素质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经培训能够使用普查设备独立开展工作。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3)普查指导员的素质要求:除具备上述普查员所具备的条件外,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熟悉普查区情况,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金安区望城街道统计站

解读人:沈勇

联系电话:0564-33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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