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金安区望城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办理指南(包括办理依据、申报条件、流程、时限、地点、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名称及空表样表、咨询方式等)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二、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申请人在望城街道民政办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四、法定办结时限
27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金安区望城街道办事处
六、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申请材料名称及空表样表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补贴审批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0564-3382256;0564-3381368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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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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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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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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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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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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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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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居住地址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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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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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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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街道办初审意见 |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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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残 联 审 核意见 |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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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民政审定意见 |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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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 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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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
元 |
停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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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或贫困手册复印件。
样表: